? 東南網9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爸爸起訴討錢,女兒出庭“拆臺”?近日,海滄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這樣特殊的借貸官司。 原告老王手持一張6萬元的借條狀告親戚,要求對方歸還本金和利息。可是,他沒有想到,女兒和妹妹卻為被告作證說:“錢早已經還清了!” 法庭之上,看到自己女兒出庭作證時,剛開始老王也驚呆了。不過很快他反應過來,立即告誡女兒說:“既然你出庭,那我們就斷絕一切關系吧。”女兒一聽爸爸這么說,當場就哭了。不過,最終她還是含淚作了證。 原告手持借條,被告擁有證人證言,而且證人還是原告的至親。這種情況下,法官究竟應該聽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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