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昱龍/文陶小莫/漫畫)朋友一起喝酒“慶祝”,不料樂極生悲,其中一人酒后駕駛摩托車回家,途中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當場身亡。 這種情況下,酒友要不要擔責?道路施工單位要不要賠?昨日,海滄區法院發布了一起這樣的索賠案,法院一審判決施工單位賠償19萬余元,8個酒友每人各賠償1萬余元。 悲劇:朋友一起喝酒 一人醉駕身亡 買了新車很開心,邀請朋友喝酒慶祝。不料,幾個小時后,喜事變成了悲劇。經查,這起事故發生于2015年4月3日晚。那天,小陳買了一輛新車,就召集朋友們一起到海滄一家小炒店喝酒慶祝。 飯局一直到晚上10點左右才結束,喝得醉醺醺的小吳(化名)騎摩托車離開了,酒友們也無人勸阻。然而,途中小吳突然撞上因道路施工設置的水馬。撞擊后,小吳連人帶車摔倒在地,當場身亡。 事發后,交警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小吳屬無證駕駛,而且還是醉酒駕駛機動車,應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施工單位沒有在來車方向的安全距離處設置安全警告標志和防護措施,也存在過錯,負次要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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