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電】 林女士:在這篇報道之前,我本來也想打電話給晚報說低俗店招的事,因為一些商家用同音字、諧音字可能會誤導(dǎo)學(xué)生用錯別字,比如說“好鞋奈穿”,其實應(yīng)該是耐穿。有一些房地產(chǎn)、茶葉店、小吃店的名字,都太低俗了,我都不愿意看。廈門不應(yīng)該有這樣的店名,這篇報道寫得很好、很及時。 (李淑琳整理) 吳先生:我看到晚報報道一些店家取名低俗,我覺得這個報道很好。一家店的名字既代表商家的素質(zhì),也代表整個城市的品位,有關(guān)部門應(yīng)該好好整頓低俗店名,不要把廈門的文明形象搞沒了。 (李淑琳整理) 王先生:鼓浪嶼筆山洞口有一家賣飲料的叫“大榴芒”,我覺得非常不順眼。這個店招已經(jīng)存在好幾個月了,都沒人管。筆山洞口的位置又非常顯眼,多少觀光客來的時候都看到了,要讓商家趕緊改掉,不然影響很不好。 (李淑琳整理) 一女士:晚報報道《小店取名“做雞作鴨”別拿低俗當創(chuàng)意》太好了。我對這個問題早有意見,前不久也看到中央電視臺報道外地整治低俗店名。市公安局附近有一家小店,店招寫著“榴芒天下”,兩種水果是沒什么,但拼起來就很難聽。這塊店招已經(jīng)掛出來近一年了,我曾經(jīng)反映過這個問題,但沒有回音。我是80多歲的老人,我覺得這樣的店招對小孩的影響很壞啊。 (林黎黎整理) |
相關(guān)閱讀:
- [ 08-24]各色廣告店招肆意蔓延 鼓浪嶼還有多少“顏值”
- [ 12-23]記者揭露戶外廣告牌四大“失控”現(xiàn)象:到處打“補丁” 有的還占道
- [ 12-13]廈門:戶外廣告立足規(guī)范管理 提升城市品位
- [ 10-28]廈人大提議:戶外廣告設(shè)施要給公益廣告“留位置”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