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郭清迫)離婚多年,前妻過上了好日子,男子卻想起當初那份未涉及共同財產分割的離婚協議。他認為,前妻拿著當時的夫妻共同財產去投資創業,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前夫鬧個不休 燕燕是個單親媽媽,經營著自己的服裝店。幾年來,服裝店生意不錯,燕燕不僅買了車,還買了房。 與燕燕不同,前夫阿偉的生活就略顯窘迫。知道前妻有房有車后,阿偉生了嫉妒之心。 2006年,阿偉和燕燕經人介紹認識,隨后戀愛結婚。婚后,阿偉不但好吃懶做,還沉迷賭博,夫妻倆經常因生活瑣事爭吵不休。2009年的一天,兩人再次因瑣事大吵,最終于同年10月簽訂了離婚協議。兩人協議約定,年幼的女兒由燕燕撫養,阿偉每月按時支付女兒撫養費。當時的這份離婚協議未涉及兩人的共同財產。 阿偉覺得,燕燕之所以現在能過得這么好,是因為她拿著共同財產去開店了。每次喝了酒后,阿偉就到燕燕服裝店里大鬧,最后鬧進了派出所。 去年下半年,在派出所民警的引導下,燕燕來到了新店司法所。 調解員消除誤會 提及阿偉,燕燕就來氣。“當初瞎了眼才看上他,結婚之后他經常喝得醉醺醺的,對家里的事不管不顧。”燕燕告訴調解員,婚后,家里的經濟大權一直由她掌控,家里確實有些土地征遷補償款的收入,但離婚時這些錢已經所剩無幾。幾年來,阿偉也一直未支付女兒的撫養費。 調解員聯系了阿偉。阿偉坦言,確實未支付過女兒的撫養費。但他認為,結婚收的禮金、土地征遷補償款不少,離婚時應該還有一二十萬元。 一個說所剩無幾,一個說還有一二十萬元,調解員抓住矛盾關鍵,將雙方召集到了司法所。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雙方表達了各自的想法。調解員引導雙方“對賬”,理清每筆錢的去向。溝通中,燕燕將賬目明細說得清清楚楚,其中,阿偉父母生病就花費了一大部分家庭存款。相反,阿偉說得模模糊糊,但對燕燕所列出的開支,他并未提出任何異議。 前妻資助10萬元 “對賬”環節逐漸消除了彼此的誤會,也消融了雙方之間的怨氣。梳理完開支明細后,燕燕表示,自己的生活有了起色,而阿偉卻過得不是太如意。“夫妻一場,多的錢我也沒有,我給你10萬元。”燕燕說,“女兒你隨時可以來看,但請不要再以過去大鬧的方式來打擾我們的生活了。” 這次調解沒有出現常見的金額“拉鋸戰”。阿偉被燕燕的態度打動,沒再說什么。阿偉承諾,日后將按時支付女兒的撫養費。(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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