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的單車有損壞 他認錯并賠600元 2月5日上午9點多,有人舉報:江頭市場站旁,有人把小黃車放在半敞開的小貨車內。 黃女士是ofo公司營運人員。她趕去處理,發現小貨車的車主不在,而車內有兩輛小黃車,一輛沒了車牌,一輛則是車把有破損。黃女士現場與公司電話溝通后,決定向警方求助。 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并找來小貨車車主。車主一開始稱,4日晚上,他岳父和孩子把車子放上車。但民警查了監控,發現并非如此;黃女士還看到,車主從車中取出一輛小黃車給孩子玩等畫面。 經黃女士調查,那輛有牌的單車,最后使用者是小貨車車主的妻子。至于那輛無牌車,小貨車車主的孩子交代,那是從小區里撿來的。但無論如何,把車藏在車廂內,顯然已經違規,而且車上的兩輛車都有損壞。 民警介入詳細調查過程中,小貨車車主坦承他們的不對。由于該小貨車車廂一直是半開放式,并不屬于占有,無法按盜竊立案,這類情況屬民事責任。在民警協調下,小貨車車主最終賠償了600元。 ofo廈門公司一工作人員介紹,這是其公司在廈門的首起違規用戶賠償事件,也可能是共享單車廈門首例賠償案例。 私自改單車 小伙寫檢討 其實,之前黃女士也處理過類似現象。 讓她印象比較深刻的是,1月19日早上,她經過雙浦路靠近成功大道路段,突然發現,前面有一輛小黃車的兩個車牌都丟了,而且,車上還安裝了一個車燈,一名二十多歲的小伙騎著車轉悠,看上去覺得自己挺酷。 小伙被黃女士攔住了。小伙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解釋說裝燈是怕晚上騎車危險。現場,他讓黃女士拍下了自己的身份證。他還配合地跟著黃女士去了派出所,寫下保證書、義務書、檢討書,才沒有被取消用戶資格;后來,小伙還把車牌重新掛上了。 黃女士說,絕大部分違規使用車子的市民,其實都知道自己是錯的,接受處理時也比較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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