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訊(記者 鄧婕)為督促抓好巡察整改落實,加強黨內和社會監督,日前,廈門市委巡察辦按照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有關規定,專門出臺《關于做好巡察整改情況公開工作的通知》,明確巡察整改情況采取向黨內通報和向社會公開兩種方式。其中,向黨內通報采取黨內文件形式,要求印發到下一級黨組織;向社會公開采取在媒體、單位門戶網站公開通報的形式,并強調向社會公開稿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保留時間應不少于5天。 據悉,首次在新聞媒體上公開巡察整改情況的4家單位分別是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市旅游局黨組、住宅集團黨委和市政集團黨委。 “要求被巡察單位將巡察整改情況既向黨內通報又向社會公開,是為了督促被巡察單位要認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讓整改落到實處見實效,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廈門市委巡察辦有關負責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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