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敏輝律師在接受郭先生咨詢
東南網3月1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見習記者 林毅彬文/圖)七旬老人,身患三種癌癥,卻拿不出手術費。想賣掉父母留下的老房子籌錢,又遭遇“繼承難”。“醫生告訴我,如果不手術,我只能再活幾個月。”老人說。
近日,導報3·15“律師來了”熱線接到郭老先生的求助。接聽熱線的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了解老人的困境后,決定無償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老人盡快“賣房求生”,贏取一線生機。
賣房救命“卡殼” 老人求助“律師來了”
13日上午,導報3·15“律師來了”熱線開通第一天,郭先生便打進熱線,咨詢關于房產繼承的問題。
郭先生今年70歲,他4歲就隨父母從山西老家來到廈門,此后一直定居廈門。父母過世后,在思明區留下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目前市值近200萬元。
郭先生身患癌癥,急需通過出售該房產籌錢來進行治療。不過,因為其他繼承人中,有一個有精神障礙,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老人父母的房產無法辦理公證繼承手續,繼承問題一時難以解決。
鑒于時間緊迫,林敏輝律師說,將對郭先生的材料進行分析,應該可以幫助老人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他的繼承權問題,通過法院確權盡快將產權轉移到他名下。這樣,郭先生就可以拿著賣房的錢去治療了。
經過導報記者和律師溝通協商后,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表示,愿意為郭先生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義務幫郭先生代理此案。
四年患三種癌 老夫婦花光了積蓄
隨后,導報記者聯系采訪了郭先生。郭先生對導報“律師來了”的無償援助表示感謝。
郭先生年輕時是一名工人,后因工廠倒閉提前退休。他的愛人年近七旬,也曾是普通工人。
2013年底,郭先生被確診患上直腸癌,隨即展開化療、放療等治療;2015年,郭先生又患上了肺癌;更不幸的是,2016年,他又被診斷出患上淋巴癌。
第三種癌癥被發現時,郭先生夫婦已花光所有積蓄,還欠下不少債務。郭先生唯一的女兒家庭經濟也不寬裕,為了父親的病,女兒也四處籌錢。
這些年,郭先生和家人都在家和醫院之間奔波。“每次手術,都要花掉好幾萬元。”郭先生說,到去年10月,他們前前后后共花了四五十萬元,現在實在是拿不出錢了。
共有人都幫忙 卻遇“無民事行為能力”
“醫生說,如果不堅持治療,我最多再活六七個月。”郭先生說,因為沒錢住院治療,從去年10月底開始,他就沒再去醫院了,只是在家吃點藥。但就是這些藥物,每月就要五六千元,幾乎是老兩口全部的退休金。“變賣父母的遺產,實在是沒有辦法的選擇。”郭先生說,該遺產位于思明區,有40多平方米,是父母留給他和姐弟的。郭先生的弟弟了解到哥哥的難處后,已通過公證的方式,聲明放棄該房產繼承權。而郭先生的姐姐已過世,依法應由姐夫及其三個子女獲得繼承權。目前,郭先生的姐夫和其中兩個孩子也已同意公證放棄繼承權。不過,還有一個孩子因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無法通過公證的形式聲明放棄繼承權,導致繼承難題至今無法解決。
為此,郭先生急得團團轉。剛好,近日看到導報“律師來了”開通房產糾紛咨詢熱線,郭先生又看到一線希望,立即撥通了熱線。“雖然經歷了這些病痛,但只要有一線希望,我就要爭取多活一天。”郭先生說,他希望訴訟能夠盡快啟動,房子盡快出售,他就有錢治病了。
律師說法
只能通過訴訟,對房產權益進行分配
“他在與生命賽跑,我們會加快幫他取得繼承權。”林敏輝表示,如果不通過訴訟的方式確權,郭先生父母留下的房產可能無法出售。
因為這個案件有些特殊,繼承人之一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而法律規定了監護人“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因此,即便作為監護人也無法代為做出放棄繼承權的表示,只有通過法院訴訟,對該套房產上的權益進行分配。
在掌握了基本案情后,周二下午,林敏輝再次與郭先生見面,進行深入了解。林敏輝向導報記者表示,自暉律師事務所將指派一名律師,盡快幫郭先生取得繼承權。目前,自暉所的律師正對本案進行調查了解。“作為自貿區審批設立的第一家律師事務所,今后我們自暉律師事務所將盡可能多代理一些公益訴訟案件。”林敏輝主任說,導報“律師來了”熱線經常會接到一些復雜、特殊的法律咨詢,今后該所每年都會從中選擇幾個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義務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