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只是部分不符合監管的產品停售 據去年9月下發《中國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保監會要求不符合監管的產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所以,不少保險代理人將產品“停售”說成是產品“升級”,同時在“生命表更換后產品更新”的促銷搶購說辭下,將現有產品包裝成性價比高的產品,是在引導客戶打時間差進行搶購。 那究竟“產品停售”與“第三代生命表”的使用,會不會導致后續產品的價格大漲呢?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保險產品價格造成影響的,主要是通知里對死亡保險金額與累計已繳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比例的調整。這一比例此前為固定的120%,但76號文件規定,到達年齡(原始投保年齡+保單年度數-1)在18-40周歲區間的,該比例不低于160%,41-60周歲的比例不低于140%。比如,一位30歲的消費者投保了10年期的定期壽險,到期年齡為39周歲,其死亡保障金額由此前繳納保費的1.2倍提升到1.6倍。這明顯增加了消費者的保障權益,不過,相應地,保費也會有所提高。在產品重新設計后,保額會有明顯提高,所以產品價格出現變動也是合理的,但并一定有很大的漲幅。同時,目前市場上部分產品死亡保險金額比例不達新規要求,尤其是中短存續期產品,需要按照新政進行改版。 而今年元旦起第三套生命表就已經使用了,這與4月1日的新規實施并無關系。業內人士表示,第三套生命表的確會導致產品價格發生變化,但上漲的只是一部分。在第三套生命表中,男性和女性平均壽命分別為79.5歲和84.6歲,較此前的第二套生命表數據分別提高了2.8歲和3.7歲。因此,死亡率的改善使得預期余命增加,養老金給付也會隨之增加。所以,在同等給付條件下,養老保險產品的定價應該會相對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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