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老字號“黃則和花生湯店”
老字號盛昌鐘表
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一部法規,同時開創兩項全國第一。它不僅廣受各界關注,還被專家認為是廈門在全國打造出的又一立法樣本。
去年12月2日,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批準《廈門老字號保護發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該法規在實體上和程序上實現了雙突破,開創兩項全國第一:全國首部由代表聯名提出并列入人大常委會議程審議通過的法規,全國首部促進老字號保護與發展的法規。前者為保障人大代表直接行使立法權力,參與討論決定地方重大制度設計,提供了有益嘗試;后者對于保護老字號歷史文化,傳承和弘揚民族傳統文化和技藝,具有重要的示范和促進作用。
緣起
兩項全國第一的背后
“整個立法準備和過程,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市人大常委會在立法上,始終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先行先試作用。專家認為,《廈門老字號保護發展辦法》就是又一次的先行先試,由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并完成草案起草和議案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及相關專委會積極服務與配合代表,在全國范圍首次探索代表議案直接啟動立法程序的全新模式。這是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首例由10位以上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立法案,并最終獲得成功立法的案例,在我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作為該議案領銜人,市十四屆人大代表朱獎懷向本報記者揭秘了幕后的故事,他說:“這兩年多的立法準備和整個過程,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起因要追溯到2014年底。走在熱鬧的中山路、鼓浪嶼,朱獎懷看到大街小巷全都是老字號的招牌。“山寨老字號泛濫,而真正的老字號卻常常被盜用、被模仿,舉步維艱。許多老字號企業向我們訴苦,還有很多有識之士也發出呼聲。”朱獎懷說,老字號是一座城市獨特的文化符號,是獨特而珍貴的文化遺產,保護老字號,留住的是城市的鄉愁。作為人大代表,我們覺得有義務,有必要站出來保護一座城市的老字號。
“我們在調研中發現,不僅廈門,國內各城市老字號都面臨諸多困境,比如環境生態正逐漸消失、品牌歷史缺乏挖掘、山寨老字號泛濫等。作為傳統文化符號的老字號,急需法律的確認和保護。但尷尬的是,國內關于老字號保護的立法尚處空白。當時還未有老字號保護的全國性法律法規,只有浙江、重慶、南京等老字號較為發達的省市出臺了地方性政府規章。”朱獎懷說。
2015年2月,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朱獎懷和林秋紅等10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于保護‘廈門老字號’立法”的議案。朱獎懷說,廈門立法保護老字號是有先天優勢的,廈門曾是開埠后商業文明高度發展的城市,不但西方商業進駐,南洋華僑商業回流,也吸引了周邊商業,形成了獨具地域特色的廈門老字號現象。
創新
人大代表參與立法形式
“該議案一提出,就受到市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市人大法制委負責同志告訴記者,市人大常委會很快同意了法制委所做的代表議案審議結果報告,將其列入市人大2015年立法計劃調研項目。此后,提案代表會同民盟廈門市委會、廈門市老字號協會共同組成立法起草工作組,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衛委參與并協助開展立法調研以及起草工作。
2015年9月,立法調研報告和《辦法》草案初稿形成。“我們走訪了很多城市做調研,全國各地收集材料,還請來專門的法律專家作為顧問,把老字號的問題研究深研究透。我們召集了80多家老字號企業,開了很多場征求意見座談會,對草案初稿反復斟酌修改。”朱獎懷說。
去年2月,該立法議案被列為2016年度立法正式項目。《辦法》草案歷經反復研究修改,于當年5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議案領銜代表朱獎懷在常委會會上做了說明。在半年時間里,該法規草案經過反復修改、數易其稿,由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第三十七次、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去年10月28日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了《辦法》,依照有關規定,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去年12月2日,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批準了該《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
至此,整個立法程序完美收官。
【解讀】
界定調整范圍
明確廈門老字號定義
《辦法》立法初衷在于保護發展廈門市行政區域內的老字號,包括中華老字號、福建老字號和廈門老字號三種類型。關于老字號的指向,由品牌商標擴展到企業名稱、商號,把更多的老字號納入到保護范圍。對廈門老字號的定義也進行了明確:“在廈門市行政區域內,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鮮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蘊,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形成良好信譽的企業名稱、商號或者注冊商標等,依照法定程序和條件認定的稱號。”
確立認定規范
推進廈門老字號管理制度化
《辦法》明確負責廈門老字號認定及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以解決認定主體混亂、公信力不足的問題。老字號認定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并且要公示,既從制度上防止利益沖突,保證認定工作的客觀公允,還提升了評定工作的透明度。
有關廈門老字號的年限,市人大常委會在審議中反復研究論證最終確定為三十年,既符合廈門實際,又有利于保護傳統產業,增強持續經營能力。《辦法》還規范了廈門老字號稱號的使用,加強對廈門老字號標志的管理。規定獲得廈門老字號稱號的商事主體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廈門老字號”字樣或者標志,不得改變核定的使用范圍,不得違反規定使用廈門老字號證書、牌匾、標志等。
建立保護體系
優化廈門老字號發展環境
專家認為,《辦法》堅持保護與發展并重、繼承與創新并舉的原則,建立保護和促進老字號發展的支持體系,為老字號發展營造有利的政策環境。
《辦法》較為全面、系統地規定了相應的保護措施和扶持政策。比如規劃保護,制定廈門老字號保護發展規劃,規劃老字號聚集區、商業街區或者商業網點;比如文化保護,加強老字號文化和技藝的研究、保護和傳承工作,挖掘老字號內涵,傳承發展老字號特色;比如知識產權保護,引導和支持老字號企業開展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地理標志注冊或者登記;比如扶持發展,運用財政資金支持老字號創新發展,鼓勵老字號創新經營方式和技術工藝,支持老字號開拓市場。
加強監督管理
維護廈門老字號信譽
為維護廈門老字號的信譽,《辦法》明確了相應的法律責任。首先建立退出機制,對獲得廈門老字號稱號的商事主體由于經營狀況變化,不再具備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取消其廈門老字號稱號。其次,規定了損害老字號信譽的法律責任,若有損害消費者利益或損害廈門老字號信譽的行為,要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節嚴重的撤銷廈門老字號稱號。此外,加大了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