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銘律師(左三)和葉麗蝦律師(左二)正在接讀者熱線 東南網5月2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實習生 吳雅婕/文鐘洪/圖)父母出資給子女買房,就是子女的個人財產嗎?萬一出現意外,這些錢能不能要回來?怎么操作,才能保障出資父母的合法權益? 5月18日上午,針對近期眾多讀者關注的“父母出資房子歸誰”的問題,導報“律師來了”欄目推出新一期專場熱線咨詢。 讀者來電火爆,短短兩個小時,福建凌一律師事務所林志銘律師和福建秋生律師事務所家事團隊發起人葉麗蝦律師就接聽了幾十個咨詢電話,律師們耐心為讀者解疑釋惑。 此外,導報“律師來了”的郵箱(812885838@qq.com)也收到多位讀者的咨詢。對此,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兼職)黃健雄和福建秋生律師事務所家事團隊負責人羅和新律師也進行了解答和總結。 律師團隊從當天的咨詢中歸納出有代表性的問題和案例,總結出父母出資買房“8問”。最后,律師還提醒,夫妻既然考慮結婚,還是不要在錢財上過分計較為好,婚姻幸福最重要! 父母付首付款 房子歸子女獨有? 錢太太:我只有一個女兒,她結婚了準備買房,我想反正就獨女一個,我的錢早晚要給他們。如果現在替他們出錢付首付款,這房子能算是我女兒一個人的嗎? 羅和新:如果錢太太為女兒女婿買房僅僅支付首付款,由小兩口按月歸還按揭貸款,該房屋應認定為女兒的夫妻共同財產,而錢太太的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女兒要是離婚了,實務中這類房產分割時會考慮出資一方子女適當多分。 如果錢太太想確保這一套房子只歸女兒一人所有,需要做到:一是房子只寫女兒名字;二是最好一次性全額付款。如果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錢太太除了支付首付款外,也要承擔按月還款,每個月將還按揭的錢直接轉賬到還貸卡里。另外,最好再寫一份聲明,表示這些款項只贈與女兒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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