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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斑馬線,使文明行為成為一種自然習慣
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隨地吐痰、亂穿馬路、公共場所吸煙、開車不避讓行人……采取信用懲戒,將這些不文明行為人列入信用“黑名單”,合適嗎?昨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分組審議《廈門經(jīng)濟特區(qū)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guī)定(草案)》(下稱草案),這是二審。對常委會組成人員最關注的可執(zhí)行可操作問題,此次修改進行了強化,增加了各種手段以方便執(zhí)法,比如信用懲戒。但是,組成人員的爭議來了:針對道德范疇的不文明行為,采用“相當強力”的信用懲戒,是否太嚴厲了?
新措施
被罰三次以上
列入信用“黑名單”
亂穿馬路、隨地吐痰,在這數(shù)百萬人口的城市里,不文明行為難免會發(fā)生。誰來盯住每一起不文明行為?如何罰到位,才不會變成虛罰?
草案修改充分考慮了這個問題,盡量為便利執(zhí)法提供手段。比如,執(zhí)法部門可委托相應事業(yè)組織實施處罰;簡易程序,執(zhí)法部門可采用拍照、錄像、視頻監(jiān)控、筆錄等方式取證;鼓勵舉報,舉報有獎勵,舉報人身份信息會保密。
增加重典治惡規(guī)則,一年被罰三次以上的、經(jīng)勸阻拒不改正的、擾亂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響的、拒不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身份信息的、拒不交罰款的,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就要罰兩倍的款,并告知所在單位,列入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兩個爭議
信用懲戒 不該用?慎用?
“隨地吐三次痰和欠了幾千萬元‘跑路’的老賴一樣,定性為不講信用列入‘黑名單’,合適嗎?” “亂穿馬路、公共場所吸煙,可以說這人不講文明,但因此說這人沒信用,妥當么?”多位組成人員提出,文明行為屬道德范疇,很多陋習要逐步糾正,但和信用并沒關系。
部分組成人員表示,信用懲戒不該用于不文明行為的處罰,這是相當嚴厲的懲戒,不該隨意使用。如果被列入“黑名單”,就學就業(yè)出國貸款搭飛機等,一系列的生活工作都會受到極大影響。
大多數(shù)組成人員表示,信用“黑名單”必須慎用,對一些行為進行處罰不能動不動就“祭”出信用懲戒。如采用,必須提高門檻,目前的門檻過低,一年被罰三次就進“黑名單”,信用懲戒涉及的人可能會比較多。同時,要給予改正消除的機會。
鼓勵舉報 合適么?
草案鼓勵大家都來舉報不文明行為,罰款的金額按一定比例給舉報人。“就算再多幾千個執(zhí)法人員也肯定不夠,舉報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可彌補執(zhí)法力量的不足,激發(fā)大家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圍。”有組成人員很贊成這一制度。
但馬上有組成人員反駁:“鼓勵舉報,還獎勵,很可能有人把這當職業(yè)賺錢,如此勢必讓舉報制度變了味,破壞鄰里和諧。”
審議中,大多數(shù)組成人員持這樣的觀點:舉報制度同樣要慎用,如使用,要通過一些條件設定,趨利避害,盡量避免破壞鄰里和諧的問題,不能讓人沒了安全感。
兩個觀點
重視榜樣的正面激勵
組成人員一致認為,要立一部有溫度的法,除了各種罰,還要重視榜樣的作用,正面激勵美德善行,向社會傳遞向上向善的力量。可以推動形成崇尚好人、好人好報的價值取向,樹立社會文明新風尚。
草案此次修改,規(guī)定了一系列較具體、能落地的措施。比如,新建公共廁所女廁位與男廁位的比例不應小于3∶2,在人流集中的場所該比例不應小于2∶1。在二級及以上的醫(yī)院、商業(yè)區(qū)等重要的公共設施及交通樞紐,依標準為老、幼及行動不便者設置第三衛(wèi)生間。如果你有積極參加志愿服務活動,有困難時可以優(yōu)先獲得志愿服務。獻血者、捐獻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在血液使用、造血干細胞移植、骨髓和器官移植方面獲得優(yōu)先或者優(yōu)惠待遇。
治理清單關鍵在有效
草案列出了九種重點治理的清單,比如開車不避讓行人、占道經(jīng)營、違法建設、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違反相關規(guī)定。
有組成人員提出,治理清單不在多,關鍵在于有效,能真正把這個陋習改過來。廁所,在國際上是展示文明程度的窗口。曾有城市為了培養(yǎng)大家文明上廁所的行為,出臺規(guī)定,要求上廁所不能隨便滴漏,否則要罰。這法規(guī)后來成為一個笑話:誰來守在廁所里監(jiān)督執(zhí)行?如果執(zhí)行不了,就等于沒用。
要管用、能操作、能落實到位,成為組成人員提得最多的關鍵詞。大家一致認為,無論是教育引導還是處罰,要真正想出能夠有效糾正陋習的辦法,能推廣可復制。
草案解讀
游客不文明
導游旅行社得勸阻
草案此次修改建立了“重點治理清單”制度,對重點治理的九項不文明行為進行了細化,分別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由輕到重設定不同罰款數(shù)額。比如行人亂穿馬路,細分成6種情形,從警告、罰50元到200元不等。
外地游客來廈門,旅行社一開始就要書面告知哪些是不文明旅游的行為,如果沒告知,還拒不改正,先罰旅行社5000元;游玩中,導游如果看到游客不文明行為卻沒及時勸阻,導游也會被罰200元。當然,游客的不文明行為也會被罰,旅行社、景區(qū)還可以拒絕再為其提供旅游服務。
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吸煙的,最高可罰200元。禁煙場所的經(jīng)營者、管理者如果看到有人在自己“地盤”吸煙,必須勸阻,勸不聽的得要求對方離開,可拒絕為其提供服務而且不退已經(jīng)支付的費用,但如果沒勸阻,那得罰經(jīng)營者、管理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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