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 開走汽車做抵押,使用虛假印章借款 去年6月16日,李某將公司價值96000元的一輛自卸車開走。他將車子交給張某,謊稱公司要辦理大貨車掛牌急需用錢,以車輛為抵押。借款4萬元,借款期限一個月。 簽訂借款合同,對方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李某拿不到公司的公章,怕事情敗露,于是他隨便在公司抽屜找了一枚其他公司遺留下來的合同專用章頂替,瞞天過海使用虛假印章簽訂了合同。 李某供認,6月23日,他怕公司催要車款,就悄悄離職了,也沒有告訴家里人,還將手機關機了。“隨后我坐動車去深圳,就是想去躲一躲,順便看能不能借到一些錢。”不過,沒了公司這個“靠山”,他根本借不到錢。 6月29日,走投無路的李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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