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開展訴前調解讓當事雙方都滿意 調解有時要花費很大的精力,在黃素萍看來是值得的。“調解能讓雙方達成共識,化解矛盾,讓雙方當事人都滿意。”她說。 2013年,思明區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成立,黃素萍成為中心副主任。她仔細核實資料,逐步與14個特邀調解組織建立對接關系,選任8名特邀調解員駐庭。積極與思明區司法局、思明區法律援助中心對接,推動了法律援助工作室與律師調解工作室進駐,并引入值班律師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訴訟輔導服務,邀請多名律師擔任中立評估員和律師調解員駐點,開展訴前調解和多元化解工作,進一步優化了多元糾紛解決途徑。 正是在這樣的機制下,物業類案件有三四成在訴前就得到調解,未進入訴訟程序。即使案件進入訴訟程序,黃素萍也利用庭前、庭中、庭后開展調解。在小區現場調查時,她也不忘調解。如今物業類案件調撤率達82.9%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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