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保健服務場所更規范 坐月子不滿意可馬上投訴 9月1日起,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的《母嬰保健服務場所通用要求》(以下簡稱“標準”)將正式實施,從而告別母嬰保健服務場所沒有統一標準的歷史,媽媽們選擇這類場所也將有據可依。據悉,母嬰保健服務場所按主營業務劃分有多種形式,如月子會所、產后瘦身中心、嬰兒游泳館、小兒推拿館、用戶俱樂部等,其中月子會所的營業規模占據市場主導地位。標準從經營管理、從業人員、環境及設施設備、服務內容、專業技術、文件和記錄、檢查與服務質量評價、不合格服務的處置和服務改進、爭議和投訴等方面,針對我國母嬰保健服務行業的特點在服務的安全、衛生、專業和舒適四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記者注意到,標準對母嬰保健服務場所的硬件和軟件都有十分細致的要求,譬如,對于提供住宿的機構及其服務場所,應實施24小時值班制,確保服務安全;在場所環境衛生方面,要求經營場所周邊50米內,應無射線、噪聲、粉塵、強光等污染源;在技能人員的管理方面,要求技能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取得相關資質,具備緊急救護基礎知識,且每年按計劃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培訓,考核通過后,方可繼續從事相關工作。此外,該標準還特別強調,母嬰保健服務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投訴電話、意見簿等記錄投訴的方式,在24小時內受理投訴,并在5個工作日內采取有效措施處理顧客投訴。這意味著,一旦消費者坐月子不滿意可馬上投訴。 |
相關閱讀:
- [ 08-31]臺灣擬出新規:健康食品須標示“不具醫療效能”等提醒
- [ 08-04]廈門共享單車新規出臺 鼓勵免押金 12歲以下禁騎
- [ 08-02]廈門北站新規執行首日總體有序 違停將被記分罰款
- [ 08-02]廈門北站出發層新規施行首日 28名違規車主被罰
- [ 07-26]部分國家簽證措施有新變動 暑期出游簽證新規及時知
- [ 07-07]福建出臺戶籍管理新規 考上大學是否遷戶口看自愿
- [ 07-01]7月1日有交通法新規是謠言 目前沒有接到相關通知
- [ 06-30]企業發票沒稅號不能報銷 發票新規明天起開始實施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