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相關條例還有待完善 暴力分揀,經常造成快遞的損壞,本報熱線也多次接到相關的投訴和反映,消費者與快遞方在維權方面陷入糾紛,甚至對簿公堂。 那有人管嗎?“國務院早在2015年就發布《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其中特別提出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最高可罰款5萬元。但該條例還沒最終頒布實施。”廈門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告訴記者,快遞的相關條例還有待完善。但他也提到,因快遞公司的原因造成快遞物品損壞,快遞公司需承擔全部責任。各大快遞公司均有自己的內部分揀流程,若是員工因暴力分揀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快遞公司也有權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 記者也從市郵政管理局了解到,已動員郵政、快遞企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保障機制,最大限度調配資源,集中力量為旺季期間寄遞服務保駕護航。 【記者手記】 需要自律更要他律 記者在走訪過程中發現,幾乎每個快遞網點的快遞都有堆積如山的情況,分揀員加班加點至凌晨也是“雙十一”普遍的情況,但暴力分揀的行為卻讓人很難體諒這份辛苦。 幾乎每個分揀中心的墻壁上都會貼有相關的公司規章制度,包括如何規范分揀的操作流程。但無論是負責人還是工人,對此都熟視無睹,暴力分揀已然成為一些分揀中心的常態化現象。因此,快遞公司有責任強化工人們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通過自律,也能化解暴力分揀這一亂象。 但自律往往是不夠的,更需要職能部門的監管才能更行之有效。除了呼吁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相關部門要不定期對郵件分揀過程進行監督檢查,讓郵件分揀員不再有僥幸心理,加強對行業亂象的整治力度,最終才能讓快遞行業的各個環節更加規范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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