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房遇到限購令中介費能不能退 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廈門晚報訊(記者彭菲通訊員湖法宣)房子還沒辦過戶手續,就遇到了限購令,已經支付的5萬元中介費該如何處置呢?購房者和中介公司各執一詞。近日,經湖里區法院的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今年3月21日,經過某中介公司的居間服務,顏女士決定購買位于湖里區觀日西里的一套房子,并和房主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之后,顏女士按照事先的約定,向中介公司支付了5萬元中介費。本以為辦了產權過戶手續之后,房子就到手了,不料限購政策出臺,房子不具備過戶條件,顏女士只得和房主協商,解除買賣協議。隨后,她和中介公司協商,希望退還中介費,但被中介公司拒絕,理由是他們促成買賣雙方簽訂了合同,已經算完成了居間服務,最終沒有完成交易并非他們的過錯。 因為協商不成,顏女士將中介公司起訴至湖里區法院。承辦法官組織調解,勸雙方都各退讓一步,而且此時要求購房者全額支付中介費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則。最終,顏女士和中介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中介公司一次性退還了4萬元中介費,顏女士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再無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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