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譚欣妮 通訊員 集法宣) 近日集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兩名被告人分別為18歲和20歲,只因被害人“態度不好”就將對方打傷。 小吳、小李(化名)均系外來務工人員,共同租住在集美區的一個小區,平日里關系融洽,碰上什么事都互相幫忙。今年4月的一天,被害人江某(化名)因一件瑣事在QQ群上謾罵、詛咒小吳,后者氣不過,將小李拉到群內助陣,雙方在網上爭吵激烈。事后,江某在朋友的勸說下,決定向小吳、小李道歉,幾人相約在某學校附近的奶茶店見面。 事情本該告一段落,沒想到現場又生波折。小吳、小李認為江某道歉時的態度不好,語氣敷衍,言語間也沒有內疚的意思,當場將她拉到學校旁邊的一條小巷子里拳打腳踢。經鑒定,江某受傷致右耳鼓膜外傷性穿孔,所受損傷系輕傷二級。案發后,小吳、小李共同賠償江某人民幣6.5萬元,并取得了江某的諒解。最終,集美法院判處小吳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判處小李拘役6個月,緩刑10個月。 |
相關閱讀:
- [ 03-30]廈門一男子討薪不成竟動手 被判故意傷害罪
- [ 12-18]停車被阻把保安鼻子打骨折 車主涉故意傷害被起訴
- [ 08-19]情人爭執中摔傷 廈一出軌男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批捕
- [ 11-28]隨手拍引發故意傷害案 拍客遭辱罵連砍路人三刀
- [ 07-05]男子為修鼠標打人賠10萬 犯故意傷害罪還獲刑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