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詹文)昨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廈門經濟特區園林綠化條例(草案)》進行三審,再次修改后的草案標準更高、要求更嚴了,明確提出:園林綠化建設,還要多考慮野生動物需求。 綠化要符合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 為了這部法規,市人大法制委進行了深入調研,發現一個之前被忽略的問題。島外有處地方綠化美化后顏值大大提升,可原來棲息在這片區域的候鳥不來了。專家一研究,原來這種候鳥不愛這片新種植的樹木。 審議中,多位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園林綠化無論是規劃還是建設,在樹種選擇上一定要充分考慮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的需求,要了解清楚它們的喜好。 草案此次修改,專門增加這一條款,對此作出明確要求,園林綠化規劃和建設要“符合生物多樣性保護要求”。 臨時占用綠地也要納入審批范圍 就在這部草案即將進入三審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下發了一份通知,要求做好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專項自查和清理,杜絕地方性法規降低標準、管控不嚴等問題。按照要求,園林綠化條例草案進行了逐條檢查,不符合上位法規定的內容逐一修改。比如,新增規定,市政府應當組織市規劃部門和市園林綠化部門等共同編制園林綠化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臨時占用綠地(含居住區綠地和單位綠地)也要納入審批范圍。 對于建設項目附屬園林綠化工程,之前的規定,設計方案要征求園林綠化部門的意見,而此次修改更嚴格了,變為“應當審查”。 優先使用鄉土植物增加遮陰喬木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行道樹的選擇應當適應本地氣候特點,要符合遮陰要求,大家出門能涼快點。 草案此次修改專門增加了相關內容,提出優先使用鄉土植物、遮陰喬木,兼顧通行、抗風、遮陰和景觀要求。“行道樹形成的林蔭道,經市政府確定為生態廊道的,應當向社會公布。” 增加遮陰喬木,類似這些人性化考慮,也是此次法規修改的亮點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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