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具有廈門地方特色的基層原創工作經驗,被中央政法委譽為司法改革的“廈門樣本”,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將其列為全國重點司法改革項目。最高法院與司法部聯合發文向全國推廣。中央司改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國公證員協會以及全國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統紛紛組織人員前來調研學習。 今年5月,省高院、省司法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訴訟與公證”協同創新的意見(試行)》,確定福州等六個首批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在全省推廣“廈門樣本”。 訴訟與公證如何協同創新? 一方面,法官能專注于案件審判本身;另一方面,延伸公證承接司法輔助事務,參與多元調解、建設智慧法院等功能,助力法院司法改革。 公證與訴訟協同創新,正如字面上的含義一樣,包含兩層內容:一方面,法官將審判過程中的送達、取證、保全、執行等大量事務性工作剝離出來,由公證機構集中承接,讓法官能專注于案件審判本身;另一方面,公證也從原本單一的證明人角色成長起來,在承接輔助事務的同時,以平臺為契機,延伸公證參與多元調解、建設智慧法院等功能,助力法院司法改革。 司法送達業務:在公證全程見證、法院全程指導下,由公證團隊實行專業分組、轄區劃片、集約上門、統一裝備、運用LBS地圖技術集中調度人、車等送達資源,探索適合電話、郵寄、現場、公告等多樣化送達方式的工作方法。在此基礎上,廈門中院出臺《關于訴訟文書集中送達流程規定(試行)》,就人員配備、各方職責、文書交接、送達流程、工作要求、信息化、管理指導等進行全方位規范,實現各項事務的制度化、長效化管理。 調查取證業務:發揮公證處在婚姻狀況、親屬關系以及房產財產調查方面的業務優勢,探索任命調查員或頒發“調查令”的方式,剝離耗費法院大量精力的婚姻家事案件調查工作。公證處組建專業調查員團隊,以項目化模式提供受理申請、外出調查、固定證據等全流程、一站式的專業法律服務。試行以來,中心已開展家事糾紛調查2176件次,調取客觀證據1253份。 財產保全業務:法院出具財產保全裁定書后,移交公證處辦理。通過任命經雙方考核的公證處服務人員為法院審判輔助人員的方式,集中剝離法院財產保全的事務性工作。中心承接該項事務以來,綜合運用信息化手段和企業激勵機制,提高工作效率,規范了服務流程。試行以來共協助法院集約查控2891件次。 執行輔助業務:依托公證處作為中立第三方的獨立身份和社會公信力,雙方建立執行工作快速聯動機制,公證處指派公證員為騰房等執行工作提供被騰房人財物清點、記錄、造冊等公證見證服務,從源頭減少爭議發生;公證處還安排人員擔任執行法官助手,協助安排工作行程,開展執行文書套打和送達等事務性工作。 訴前調解業務:法院聘請公證員擔任特邀調解員,提供財產與地址確認、心理咨詢等衍生服務,引導糾紛走公證債權文書而非訴訟的方式解決,實現民間借貸、婚姻、繼承、撫養等常見糾紛的批量訴前分流。 智慧法院系統:依托公證機構附屬科技企業力量,組建由法官、公證員、工程師組成的聯合攻關小組,開發集庭審自動排期、格式文書包一鍵生成打印、輔助事務派件追蹤驗收、電子卷宗標簽快速識別、車輛智能調度、送達地址智能沉淀等多項功能有機融合的司法輔助事務集約管理智能平臺,升級智慧法院建設。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全流程規范化管理、無紙化流轉、流程化跟蹤、一鍵化管控、透明化監督和數據化分析,將審判輔助工作納入全市法院大數據中心精準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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