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如果您2017年度取得的個人所得達到或超過12萬元,不論是否已足額繳納稅款,均應于2018年1月1日至4月2日,到廈門市地方稅務局辦理年度自行申報。在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期即將來臨之際,我們真誠地提醒您: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可以通過廈門市地方稅務局所屬的各辦稅服務中心辦理自行納稅申報,還可以通過我局的自然人涉稅服務網:https://zrr.xm-l-tax.gov.cn填報并提交申報表。為避免臨近申報截止日期前發生擁堵,請您在申報截止日(2018年4月2日)前盡早辦理納稅申報。對于納稅人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若您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具體計算方法,自行納稅申報政策、程序等方面存有疑問,可通過以下方法獲得解決: (一)撥打“12366”稅收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二)瀏覽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網站中關于自行納稅申報的網頁; (三)直接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咨詢。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12月31日 |
相關閱讀:
- [ 12-25]深圳“營改增”超百萬戶納稅人享受政策紅利
- [ 12-24]重慶地稅稅收“加減法”——讓納稅人獲得感不斷增強
- [ 12-21]福清地稅多舉措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 [ 12-21]福清地稅依托辦稅服務廳全方位服務納稅人
- [ 12-15]福清地稅:服務不打烊 情暖納稅人
- [ 11-25]廈門將從明年1月起征收環境保護稅 不會增加納稅人負擔
- [ 09-18]廈門懲戒稅收違法新規出臺 稅收失信納稅人將寸步難行
- [ 08-24]廈門市集美區地稅辦稅更便利 獲納稅人贊譽
- [ 08-22]廈門市海滄行政服務中心辦稅不放假 方便納稅人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