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導報訊(記者?陳捷?實習生?羅桂英/文?陶小莫/漫畫 )一購房者與房東老趙(化名)簽協議付定金后,又反悔不買了,還起訴房東要討回30萬元定金。近日,老趙為此向導報“律師來了”欄目求助,并在律師幫助下提起反訴。“因限購無法過戶”能否成為退房理由?購房者付的定金該不該退……雙方在法庭上展開了激烈爭辯。 最終,在“律師來了”律師團成員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的幫助下,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購房者應承擔違約責任,房東可獲賠30萬元違約金。 ??
?? 事件 ?? 簽購房協議后反悔,雙方互起訴
引發官司的這套房產位于湖里區,面積大約76平方米。去年3月13日,購房者林女士(化名)看中了這套房產,就在廈門一家中介的居間下,與房東老趙簽訂了《房產買賣協議》。 雙方約定,房屋成交總價為4126000元,并約定協議簽訂之日林女士向老趙支付定金30萬元,在辦理委托公證當天向老趙支付2046000元,其余尾款由林女士每月準時支付按揭款給老趙,老趙則在公證當天收到購房款后將房產交給林女士使用。 簽訂協議當日,林女士依約向老趙支付30萬元定金。但是,在去年4月初,林女士以限購政策無法過戶為由,要求終止協議。而且,林女士此后沒有按約定支付2046000元的購房款。 不過此后,林女士多次與老趙溝通,希望解除合同并要求退還定金。但是,老趙不同意解除協議,也拒絕歸還30萬元購房定金。 為此,林女士將老趙告上了法庭,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協議》,并讓老趙返還30萬元定金。 老趙被告上法庭后,在林敏輝律師的幫助下很快向法院提出反訴,請求法院判林女士支付60萬元違約金給老趙,即要求她扣除已付定金后,再支付違約金30萬元。
???焦點 ?? 是遭遇限購,還是有意棄購?
簽了《房產買賣協議》,為何又不履行呢?對此,林女士解釋說,自己居住在外地,女兒是廈門戶口,所以想在廈門買一套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不料,雙方簽訂協議不久,廈門市出臺了限購政策。而此前林女士女兒已有兩套房產在名下,因而喪失購房資格,房子無法過戶到其名下,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林女士認為,賣家應該退還定金。 不過,房東認為,林女士所說的“女兒被限購”只是借口。實際上,林女士女兒名下已有兩套房產,即使沒有限購政策,林女士也無法將訟爭房產過戶到女兒名下。而且,雙方之前就約定,辦理公證后可將房產過戶給任意第三人,林女士可以通過父母掛靠的方式落戶廈門并取得購房資格。因此,協議書不存在履行障礙,林女士單方面解除協議已經構成違約,要求林女士按約定支付60萬元的違約金以及律師費。 所以,老趙也向法院提出反訴請求,反訴認為,林女士不繼續履行協議是有意為之,其行為已違約,因此,要求賠償違約金。 面對反訴,林女士答辯稱,因限購政策是不可抗力,自己的行為不構成違約,無需承擔違約金。
??? 判決 ???買方構成違約,賣方獲賠30萬
經審理,法院認為,林女士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其購買房屋用于女兒居住,根據證人的證言,林女士購買房屋系投資行為,林女士在購買房屋時陳述可以將房屋過戶到其他人名下。因此,限購政策并不影響林女士實現其合同目的,林女士以其購買房屋居住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由解除合同,系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針對違約應該賠多少的問題,法院認為,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的雙重功能,結合本案實際情況和房價波動的市場因素等,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金額標準過高。所以,綜合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法院認為,林女士應當支付30萬元違約金,老趙要求違約金抵扣應返還的定金。 所以,法院判決認定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協議》解除,并支持老趙關于違約金抵扣定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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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糾紛未理清,還隱瞞實情再賣他人
房子無法交易,房東賠了22萬
賣房不成,反而賠了22萬元。此前,思明區法院曾審理過這樣一起購房糾紛。賣房人杜小姐狀告房產中介,要求中介承擔她損失的22萬元。
經查,杜小姐是因首次賣房時發生糾紛,為此再另找了一位購房人,不料卻因要賣的房屋已經被中介網簽備案,再賣時無法交易導致違約。
據杜小姐說,因為第一位買家吳先生沒有按約定付款,所以解約。前年4月10日,杜小姐通過另一家中介,找了第二位買家,雙方簽了合同。不料,第二位買家付定金后,發現杜小姐的房子因之前的網簽備案,無法交易。
杜小姐說,中介辦理網簽的時間為3月11日,因此指責中介明知交易進行不了還網簽,導致她第二次賣房不成還賠了22萬元。因此,她起訴要求中介為此損失承擔責任。
最終,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杜小姐的訴求。法院認為,杜小姐的違約損失與中介的網簽備案行為沒有直接因果關系,被告中介的“網簽”備案行為不存在過錯。杜女士明知自己的房屋交易糾紛尚未妥善解決,明知涉案房屋已辦理“網簽”備案,仍故意隱瞞情況,并通過其他中介另售房屋給第二位買家,因此,原告要求被告中介賠償損失,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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