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袁舒琪)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今后“有規可循”。近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印發《廈門市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將是我市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解決產業園區員工居住問題,服務產業發展的有力抓手。
建設標準
以單間公寓為主
新建園區將按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建設
所謂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指的是面向產業園區員工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實施意見》指出,這類公共租賃住房將原則上由市級公共租賃住房運營企業或者本產業園區開發運營企業負責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
許多想要申請的員工可能關心,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將提供什么樣的房源。《實施意見》此次明確了房源的設計要求——由于其主要面向單身職工,設計時將以單間公寓為主,且單間公寓的建設標準應當滿足《廈門市產業園區單間公寓建設設計要點》(以下簡稱《設計要點》)的相關規定。
而根據《設計要點》,產業園區單人間及雙人間單間公寓建筑面積(含公攤)應在30平方米/間左右,三人間單間公寓建筑面積應在38平方米/間左右,四人間單間公寓建筑面積應在46平方米/間左右。值得一提的是,新建產業園區單間公寓將按照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建設,且配備一線品牌的電梯。
特別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建設還是后期使用監管,運營企業都不得擅自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性質和規劃用途,并應制定具體的使用、監管制度,避免出現轉租、轉借、非法經營等違規使用行為。
申請方式
由單位集體申請
申請人須符合在廈無住房等相應條件
可以看出,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的居住條件舒適宜人,但想要申請,還須符合相應條件。
《實施意見》要求,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原則上將采用單位集體申請的方式,由企業負責收集申請人信息,報產業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再由企業向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運營企業申請。
申請企業和申請人是否具備申請資格,也有相應規定:申請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的企業必須為所在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審核入駐的企業并在產業園區登記注冊(以工商、稅務部門登記信息為準)。申請人應符合在廈無住房、與產業園區內企業簽訂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等條件。
也就是說,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將優先面向本產業園區員工租賃。不過《實施意見》也明確,若房源確有剩余的,也可以面向其他產業園區員工配租。由于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流程實行按批次輪候分配制度,于是具體到每一批次還會公布相應租賃方案,屆時還將對申請人的工作單位、崗位及社保繳交情況等提出其他要求。
租金補貼
一般為租金標準的30%
企業應將租金補貼款項用于補貼本企業申請人
承租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還有機會享有租金補貼。《實施意見》指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由申請人按照市場租金標準向公共租賃住房運營企業繳交,產業園區管委會可以根據申請人所在企業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向該企業發放租金補貼。具體租金補貼對象、補貼方式、補貼標準及補貼監管等將由產業園區管委會、各區政府制定實施,租金補貼標準一般為租金標準的30%。
需要提醒的是,企業應將租金補貼款項用于補貼本企業申請人。不過,此項租金補貼政策與本市其他住房優惠政策(包括所在產業園區或者行政區住房實物、補貼政策等)不能重復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