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別圖方便,須第一時間啟動責任認定程序 北京中銀(廈門)律師事務所李忠安律師說,開共享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對事故原因有疑問,市民可以向權威事故鑒定單位提出鑒定需求,通過第三方權威部門的鑒定來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李忠安說,開共享汽車不像開私家車,有些事故可以走簡易流程,由保險公司買單。如果開共享汽車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就應該要啟動責任認定程序,不可圖方便。不然很容易出現雙方各執一詞的局面,協調處理難,走法律程序舉證就更難。 業內建議 使用前最好花5元買“不計免賠”險 據了解,目前共享汽車購買的保險基本上相同: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0萬)、車上人員險(保額5萬)。用戶除了必須購買的基本險外,還有一個可選擇的“不計免賠”險,每次5元。 業內人士建議,這種“不計免賠”險最好買一下,通常,如果出事故后不走正常的保險手續,客戶需要全額支付車輛的損失費用,而走保險理賠流程,是否賠付還要看有沒有購買“不計免賠”險。 廈門火精靈共享汽車總經理楊興強說:“使用共享汽車前,如果花5元購買‘不計免賠’險,正常事故出險理賠后,用戶不需要再支付賠償。除非是不在保險涵蓋的范圍內,例如酒駕、毒駕等保險拒賠情況。” 廈門潮人用車總經理歐陽端祥說,在不購買“不計免賠”險的情況下,車輛發生事故后即使走保險流程,如果車損損失1500元以下,客戶需要承擔全額損失,如果車損損失超過1500元,客戶需要承擔1500元和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損失。“多花5元買‘不計免賠’險,萬一有事故可以省心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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