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白斌斌)5月1日,《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稱快遞新規)正式實施。再次強調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今日,快遞新規實施半月有余,廈門的落實情況如何呢?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快遞配送“最后100米”的問題有所改善,但市民普遍反映未收到電話通知的情況依然存在。市民與快遞員各有說法,其中有吐槽有苦衷,也有感動。
有關部門表示,未遵守快遞新規易引發糾紛,市民如對服務有異議,可投訴或申訴。
市民:沒通知,快遞到了也不知
根據快遞新規,快遞員送貨前如未與收件人溝通,或拒絕送貨上門即是違規行為。新規實施半月有余,廈門市民收到快遞時,收到取件通知的電話或短信了嗎?
市民李女士是一位白領,近日,她就遇到了一件和快遞新規相悖的事。她在網上買東西,但因工作繁忙,并沒注意東西是否到貨。隨后,賣家發來信息,詢問貨品是否滿意。李女士有些蒙:“我東西都沒收到,哪里會知道?”
她這才用單號查詢了快遞動向,發現快遞于15日就已經簽收。李女士在公司找了一圈才找到快遞。“不但沒有電話,短信也沒有。”李女士有些郁悶,還好沒被人拿走,不然等想起來,找都沒地方找。
更郁悶的還有市民小林,前不久有個快遞,明明查到簽收了,自己卻死活沒收到信息。幾天找下來,最后才發現,是快遞員輸錯了自己的號碼,導致系統錯發取件通知給錯誤的號碼。而快遞員也沒有通過電話或者短信與自己聯系,直到她聯系對方時,對方才得知。
當然,也有不少負責任的快遞員得到了市民的贊譽。本周三,市民小楊上夜班,隔天都睡到自然醒,因此錯過了快遞員連續撥打的兩通電話。“醒來后發現對方發了短信,說明原因,并表示放在豐巢。”小楊說,是自己有錯在先,對方的做法很周到,讓她很感動,能夠理解。隨后,小楊回復短信道歉并表示感謝。
快遞員:有苦衷,會盡量執行到位
“一般不會選擇電話溝通,但配送前都會短信通知收件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公司的快遞員告訴晨報記者,除了配送到藍店、智能快遞柜的快件會有系統自動發送取件通知短信外,對于一些配送到單位、保安亭等地方的快遞,本著對收件人負責的態度,每到一個片區派送前,他都會給每位收件人發短信。
該快遞員坦言:“我也想電話通知,直截了當,但現實比較難。”他算了一筆賬,送個快遞賺1元錢,如果打電話,可能得花掉0.2元,扣掉七七八八的花費和沒有完成送件量的罰款,可能入不敷出。“如果待遇高,我也愿意電話通知”。
“為了按時完成任務量,中午基本都不休息。”該快遞員說,雖然大部分短信通知收件人均沒有回復,但偶爾的一個“謝謝”,也能讓他開心半天。
另外一位快遞員則表示,一般送到單位或者智能快遞柜的比較少會通知收件人,對于一些重要函件及必須本人簽收的快遞,他肯定會電話溝通,仔細確認后再送貨。
管理部門:
對服務有異議
打12305投訴
廈門市郵政管理局相關人士表示,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中,明確了投遞規則。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此外,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對無法投遞、無法退回的快件規定了具體處理規則。
對于沒有溝通就進行投遞等容易引發對快遞服務質量產生異議的行為,該人士建議,市民可通過客服熱線向相應快遞企業進行投訴;如快遞企業對投訴處理不力,可撥打12305向郵政管理部門繼續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