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送件集中放,下班回家順手取……快件代收點和自提箱的出現,無疑為配送“最后一公里”增添了諸多便利。部分市民有疑問:送件上門,當面驗收,真的有那么重要嗎? “快遞是門到門的服務。如果將快遞送進快件箱,快遞員要事先征得用戶同意,否則就是違規。”《條例》發布后,國家郵政局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方璽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這樣表示。 居民正通過鳥箱取出快遞。 制圖/張平原 廈門日報訊(記者羅子泓圖/本報記者林銘鴻)快遞拒絕送件上門?沒有征得用戶同意,就把快件放進自提柜?就《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來看,快遞小哥的這些行為可能違規了。 由國務院批準通過的《條例》于本月1日開始施行,文件對快遞實名制、寄件人隱私保護、快件丟失后如何索賠等問題均有明確規定。其中,有關快遞企業應當將快遞投遞到約定地址,收件人有權當面驗收的內容更是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和共鳴。 昨日,是《條例》實施第三天。市民們收取快件的感受如何,快遞企業和派送人員又是如何看待及執行的呢?對此,記者展開了走訪調查。 |
相關閱讀:
- [ 05-02]快遞投放新規施行首日 多數快遞員并未電話告知就直接投遞
- [ 04-20]“紙箱共享站”現身廈門各大院校和社區 也共享快遞填充物
- [ 04-18]廈門高校嘗試快遞紙箱共享 重復利用節約成本
- [ 04-14]快遞業新規下月起實施 送不送上門 買家說了算
- [ 04-10]托運貨物破損 消費者狀告快遞公司獲賠1.8萬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