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見習記者 黃語晴 記者 羅子泓) “注意危險,不要被高空落物傷及!”近日,網上流傳的一則消息引發市民關注――帖主李女士在廈門聚祥廣場看房時,發現多套房子的陽臺底部欄桿均出現不同程度的開裂。 居民既擔心安全,也擔心房屋質量問題。安全隱患到底應由誰負責處理呢?又該如何維修?記者為此展開走訪調查。 葫蘆形欄桿開裂部分業主自行維修 聚祥廣場建于2004年。業主小林(化名)說,2013年前后陽臺水泥筑的葫蘆形欄桿就出現裂痕,此后裂縫越來越大,情況嚴重的已可看到里面的鋼筋。據她了解,多位住戶家的陽臺欄桿,均有不同程度的開裂情況。 記者隨機走訪了部分房屋陽臺和樓頂露臺,只見不少米黃色欄桿上出現了彎彎曲曲的裂縫,小的只有幾厘米長,明顯的則從上到下“貫穿”了整個欄桿,縫隙約一厘米。部分業主自行用水泥填補了欄桿和壓頂,還有的敲掉欄桿重做,或改造成落地玻璃窗。 據管理該小區的銀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透露,為消除安全隱患,他們曾組織工人對樓頂開裂的欄桿進行剝離處理。若物業有接到業主反饋自家欄桿開裂的情況,他們也會聯系工人增加防護措施。 居民希望申請公維金部門回復稱不行 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向建設局申請了公共維修金,用以修復欄桿。但建設局回函卻顯示,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是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業主自家陽臺的欄桿和壓頂屬于業主房屋專有部分,不能使用公維金維修――這也就意味著,業主家里的問題需要“自掏腰包”。 可業主們卻不這么認為:既然整個小區普遍存在問題,就應動用公維金。此外,不少業主對建筑質量產生疑問,認為開發商應承擔一定責任?!爸蛔×耸嗄?,怎么這么多戶住家都出現欄桿開裂情況?”業主林女士說。 【律師建議】 申請工程質量勘測 看是否屬質量問題 記者咨詢建設局工作人員后,得到的答復是:公維金的確不可用于個人產權部分的維修,但若的確是建筑質量出現問題,則應另外尋找解決辦法。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則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八十條規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因建筑工程質量不合格受到損害的,有權向責任者要求賠償。”如果業主懷疑建筑質量存在問題,可找相關建設工程質量勘測單位進行勘測,出具相關報告,并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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