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彭怡郡 通訊員陳佳音)快遞員送來一臺貨到付款的二手手機,和某不支付貨款,反而拿起手機就跑……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和某也因此付出了代價。 6月19日,和某接到快遞員小陳的電話,稱其購買的手機到貨了。因為選擇的是貨到付款,小陳建議和某先驗貨再付款。沒想到,和某趁著小陳在分揀貨物,把手機揣進口袋里,拔腿就跑。 隨后,小陳多次聯系和某,但電話均未能接通。隔天,和某主動找到小陳說:“我現在沒錢,等下個月發了工資,我就把1788元貨款費用付了。”小陳不同意,立刻報警。近日,和某被禾山派出所民警抓住。 審訊時,和某交代,他曾在同一家網店下單購買一部二手手機,并按賣家要求預先支付了800元訂金,但手機到貨時,和某因手頭沒錢無力支付,只能選擇退貨。隨后,和某與網店賣家聯系,要求退訂金,誰知賣家不但不理會,還將和某拉黑。和某不甘800元訂金打水漂,便想出一條“妙計”:他用另一個QQ號與店家聯系,訂購了一模一樣的二手手機,雙方談好以1788元的價格、以貨到付款的形式購買;待手機到貨,和某佯裝驗貨,隨后伺機攜貨逃跑。 目前,和某因涉嫌盜竊已被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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