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經營 所經營店面未取得相關許可,被要求停業整改 不思悔改 在網上發帖造謠,稱其被杏林派出所輔警威脅,且輔警有索賄情節 廈門日報訊 (記者 房舒 通訊員劉祎暾)躲在網絡后面,他說自己是杏林轄區的居民;還說被杏林派出所的輔警威脅,并被索要賄賂。近日,集美警方開展網絡巡查時,發現一名網民在微博上稱,杏林派出所輔警威脅轄區個體經營戶,并索要賄賂。經過警方反復查證后,發現該言論嚴重不實,且涉嫌誣陷輔警人員。目前,涉案人員陳某已被抓獲。 7月6日,集美警方開展網絡巡查時,發現了這一言論。隨后,集美公安分局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杏林派出所,立即對該事件展開調查。經核查,發帖人為陳某(男,45歲),系杏林街道某按摩店老板。2018年6月,陳某在未取得相關許可,且消防設施未達標準的情況下,擅自經營一家按摩店,當月即被杏林派出所民警和輔警開展社區工作時查獲。杏林派出所民警和輔警多次明確告知陳某,不得在未取得相關審批的情況下繼續營業,并要求陳某立即停業整改。 違規、違法經營的按摩店被查,陳某不反思自己的錯誤,反而認為是警方斷了自己的“財路”,遂懷恨在心,并打算伺機報復。7月6日,陳某在個人注冊的微博上發布了一條博文,稱其被杏林派出所輔警威脅,且輔警有索賄情節。警方發現并進行反復查證后,發現陳某所述情況不屬實。 然而,對自己的又一違法行為,陳某依舊渾然不覺。直到7月6日,集美公安分局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杏林派出所向陳某核實情況,陳某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如實向警方供述,自己因非法經營按摩店被查后,為發泄私人怨憤,捏造了杏林派出所輔警索要賄賂未果后,對其惡意打擊報復的謠言,并通過其個人注冊微博發布,企圖混淆視聽,抹黑公安機關正當執法行為。目前,陳某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構成捏造的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也會面臨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警方明確表態,對捏造事實、惡意誣告陷害警務工作人員的行為,發現一起就嚴肅查處一起。警方也呼吁廣大群眾,在使用互聯網過程中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合理合法表達正當訴求,做守法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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