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里法院利用“全在線”平臺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湖里法院供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湖法宣)現場沒有書記員,沒有原被告,只有一名法官、一臺電腦、一個攝像頭和一個話筒;通過網絡,原告代理律師和被告分別在辦公室和家里“出庭”,參與庭審全過程。 昨日上午,一場特殊庭審在湖里法院舉行。法官姚亮通過該院全省首推的“全在線訴訟平臺”審理了案件。 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2011年8月,因生產經營需要,黃某向洪某借款20萬元,雙方未約定還款期限,但約定黃某每月向洪某支付利息3000元。此后1年多,黃某都如期履約。但2013年5月起,黃某停止支付利息;洪某多次催討,黃某均以無能力還款為由拒不償還本金及利息。今年4月,洪某到湖里法院起訴黃某。 開庭前,法院通過平臺生成了案件的各類文書,并通過郵件送達原被告雙方;之后,雙方通過平臺提交借條、轉賬記錄等證據,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等進行了質證。經過一段時間的庭前準備,昨日9時許,洪某代理人、黃某準時坐到電腦前參加了庭審;在進入庭審時,平臺對他們做了人臉識別。 面對顯示屏,法官姚亮再次核實雙方身份,并主持質證、調解等。在確認雙方同意調解后,姚亮讓雙方提出各自方案。原告洪某代理人提出兩個方案———一次性支付25萬元本金及利息;或四年內支付35萬元,前面每月支付3000元,最后一月支付余下款項。 “借款是為公司經營,現在公司倒閉,我們在外也有欠款,實在沒能力還款。”對此,被告黃某當庭請求減免利息,并表示可在5年內支付本金利息30萬元,前面每月支付3000元,最后一月支付余下款項。 因訴求差異較大,調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但均表示希望再調解。最后,法官敲下法槌宣布“休庭”。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庭審過程中,屏幕語音識別區域實時記錄了各方發言;庭審后,將被整理成為庭審筆錄。 庭審結束,記者通過庭審平臺遠程采訪了原告代理人李千煌。“這節省了很多在途、庭后簽筆錄等環節的時間,讓異地案件省時省力。如果能更多地運用,我們律師很歡迎。”李千煌說。 湖里法院院長高碧青介紹,目前,在線庭審主要應用于小額速裁案件、家事糾紛、爭議不大的案件及當事人跨域案件等。“互聯網法庭不應當是單純追求技術的先進和時髦,而應以技術為民服務、為司法服務。”下一步,他們將繼續探索涉網案件審理機制、加大跨部門協同合作、進一步完善技術架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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