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調解工作室”揭牌。 廈門晚報訊(記者陳軍)律師調解,是化解案件雙方糾紛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穩定的重要途徑之一。4日上午,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律師調解工作室授牌儀式,并全面啟動了律師調解工作。這也標志著廈門兩級法院的調解工作揭開了新的一頁,并逐步形成廈門特色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儀式現場,48名工作經驗豐富的律師收到了聘書,成為駐院律師調解員,聘期兩年。 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李志遠介紹,發揮律師調解的專業作用,不僅能緩解法院目前“案多人少”的矛盾、推進便民利民,還能促進律師與法官之間的良性互動合作,既讓群眾敬畏法律的“硬度”,同時也感受到法律的“溫度”。 律師調解工作室是如何運行的呢?首先,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將已受理的案件及時審查甄別。適合律師調解的案件,在經過當事人同意后,委托律師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工作室在收到調解案件后,按規定和要求隨機分配給律師調解員。委托調解的案件中,適用普通程序的調解期限為15天,簡易程序的7天;其余案件的調解期限一般為30天。 據悉,律師調解可以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還包括刑事附帶民事糾紛的民事部分,但涉嫌虛假訴訟,或其他不適宜律師調解的情形除外。 【成果】 各級法院積極實踐 已成功調解600余件 2015年5月,廈門出臺《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鼓勵律師提供調解服務,各級法院積極展開實踐探索。 2016年6月,湖里區法院在全市率先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之后,其他各區法院陸續展開行動。思明區法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翔安區法院設立律師服務中心。 據統計,律師調解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至今共成功調解案件600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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