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席愷 通訊員葉添從)今后,發現污染河湖水環境的行為可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核實還能獲得獎金獎勵。近日,廈門市河長制辦公室出臺了《廈門市河長制工作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鼓勵公眾積極參與水生態環境污染行為的監督和舉報。 為保護和提升廈門溪流水質,進一步鞏固黑臭水體整治成果,實現河道“水清、河暢、岸綠、景美”的目標,廈門市河長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并結合廈門實際情況,制定了該《辦法》。 《辦法》詳細列出了九大類河湖水環境污染情形的舉報范圍,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通過廈門市河長制微信公眾號和12345便民服務平臺,對廈門市域范圍內流域水生態環境破壞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對符合獎勵規定的線索,經核實無誤,舉報人可獲20元-50元不等的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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