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1日 (福建日報記者 林澤貴)廈門市人社局日前發布高溫津貼檢查通知,要求各用人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為員工發放高溫津貼。從8月9日起,廈門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落實高溫津貼規定情況專項檢查,相關工作將持續到8月31日。 檢查期間,廈門市人社部門先安排用人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同時深入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進行專項檢查,督促室外露天作業的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環境衛生、加工制造等用人單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溫作業的用人單位落實高溫津貼規定。 執法檢查過程中,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將督促用人單位按照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并將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對發現用人單位違反高溫津貼規定,未發、少發高溫津貼或以防暑降溫物品沖抵高溫津貼的,將及時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克扣工資行為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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