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適應新形勢 鞏固創新成果 施行十余年來,《廈門市人民防空管理辦法》較好地完成了其歷史使命,在推動廈門人防法制化,加快人防建設發展,提高城市整體防護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這些年來,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人民防空領域也出現許多新情況、新變化,面臨一些新問題,亟待從制度設計上進行破解。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市對人民防空改革發展的新要求,以及《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等上位法的先后修改,使得《廈門市人民防空管理辦法》越來越難以適應廈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新形勢,難以適應進一步深化人防改革發展新要求。 與此同時,近年來,廈門人防開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創新,并在全國、全省得到推廣復制。把這些創新成果寫入法規,以制度形式固化下來,對進一步深化廈門人防改革和推動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綜合多方面考慮,始終高度重視法規建設的市人防辦于2017年啟動修訂工作,今年市政府正式把該《辦法》的修訂工作納入年度立法計劃。 市人防辦領導高度重視《辦法》修訂工作,認真學習領會近十年來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對人防工作作出的指示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見第七次全國人民防空會議代表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市人防辦結合廈門區位特點和人防改革發展實際,深入開展調研,進行反復論證,請教法律顧問,多方聽取意見和建議,并到外地考察學習人防先進經驗,先后進行十余次修改,才將《辦法(草案)》報送市法制局審查。 隨后,市法制局按要求召開多場意見征求會,向各區、各市直部門和社會征求意見,廣泛聽取各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在充分聽取意見、匯集民智的基礎上,不斷完善、提升,最終新修訂的《辦法(草案)》報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修訂后的《廈門市人民防空管理辦法》與上位法形成良好銜接,既有利于確保人民防空法制的統一性和嚴肅性,也勢必進一步加快推動廈門人防高質量發展,更好適應廈門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 修訂后的《辦法》共7章45條,主要圍繞職責分工、組織指揮與信息保障、防護重點、人防工程、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等內容進行了相應制度設計。記者注意到,相比原法規,修訂后的《辦法》篇幅明顯增多,分開章節,內容更全面,條理更清晰,既切合廈門人防實際,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又著眼于新時代人防改革發展新變化,作出極具前瞻性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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