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江海蘋 通訊員 思檢宣)20歲的小伙子柯某因為低頭看了手機導航,而撞飛過馬路的老人,導致老人身亡。近日,思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柯某。
回放
看導航不看路忽視過斑馬線的老人
2018年8月6日9時11分許,犯罪嫌疑人柯某駕駛閩DF3**6小型轎車沿思明區湖濱中路最右側左轉彎車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湖濱中路濱北小學路段的人行橫道時,由于低頭看手機導航,視線離開車輛行駛方向,車前右側直接撞飛沿人行橫道斑馬線由東往西方向步行橫過機動車道的被害人林某,致林某受傷倒地昏迷,經送往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案發后,犯罪嫌疑人柯某下車察看,并撥打120救助,撥打110報警。民警抵達后,他也在現場配合民警調查,如實供述其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并對其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事實供認不諱,自愿認罪認罰。
處理
司機構成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責
經事故認定,犯罪嫌疑人柯某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由于低頭看手機導航,視線離開車輛行駛方向的正前方,妨礙安全駕駛,且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造成事故。其過錯行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起根本作用,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應承擔本事故全部責任。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林某符合頭部受交通事故鈍性外力作用致重度顱腦損傷而死亡。
犯罪嫌疑人柯某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其系完全刑事責任人員,應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柯某。
數據
開車時看手機
廈門今年已查處
13355起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駕駛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打手機,將會被處以記2分,罰款50元的處罰。從今年1月1日起,截至11月15日,警方共查處該類交通違法13355起。交警部門提醒,開車時使用手機,危險程度不亞于酒后駕駛。
提醒
這些危險行為
請杜絕
看微信撞死路面養護工
2018年2月8日8時10分左右,葉某駕駛閩D牌照小轎車,沿翔安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7km路段時,撞上正在翔安大道東側主車道上進行路面養護的工人沈某及蔣某,造成二人當場死亡。據交警部門調查,當事人葉某駕駛車輛行駛至事故路段時,查看手機微信,并未注意前方道路的交通情況,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為與本起事故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使用手機致同車人亡故
2018年8月12日13時50分左右,林某桂駕駛閩G牌照小轎車,載著陳某和林某琴,沿濱海西大道西側輔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至事故路段交叉路口處時,車輛沖上路中花壇隔離帶,并碰撞隔離帶上的路燈,隨即車輛左側前輪轂碎片彈出,與在濱海西大道主干道順向行駛的閩D牌照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路產損壞,林某琴受傷,陳某因受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林某桂在駕車行駛過程中,因操作通訊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致車輛偏離行駛路面發生碰撞。其違法行為在本事故中起到決定性作用,是造成本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