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文 陶小莫/漫畫)買房后遭遇限購,房子過戶不了,中介費要不要給?近日,廈門集美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合同糾紛,最終一審判決要求購房人阿麗要向房產中介公司支付2萬元中介費。 據悉,購房人阿麗是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之后,因房產新政導致無法過戶,無奈之下,買賣雙方協議解除了合同。隨后,中介起訴阿麗,要求她支付7萬多元中介費。 遭遇:購房后被限購,房子過戶不了 去年3月中旬,在房產中介公司的居間介紹下,阿麗與案外人小林(賣方)簽訂了一份《房產買賣居間協議》,約定阿麗以306萬元購買小林所有的地址在廈門市湖里區的一處房產。 協議還約定,阿麗應在協議簽訂后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費人民幣7.65萬元。協議簽訂后,阿麗依約向小林支付了20萬元的購房定金,但是,由于阿麗認為中介費過高,欲與中介機構詳細協商中介費,故未當場支付相應中介費用。 2017年3月下旬,廈門市出臺房產新政,規定廈門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廈門市限購1套住房。因阿麗系單身且在廈門市已有1套住房,導致房產無法過戶,上述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最終,阿麗與小林達成協議,解除此前簽訂的《房產買賣居間協議書》,小林退還阿麗相應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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