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 15種行為被列入教師職業(yè)行為負面清單 猥褻虐待學生 將被解除職務 廈門日報訊(記者 佘崢)市教育局昨日還公布了廈門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 負面清單指的是不能做的事。這份《廈門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的教師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以及市、區(qū)教研科研機構的教師(含非在編教師)。 有15種行為被列入廈門教師職業(yè)行為負面清單,包括侮辱、歧視學生,虐待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幼兒讀物、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參加校外培訓機構、中介機構等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兼職兼薪活動,或為校外培訓機構、中介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組織學生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或泄露學生與家長的信息等。 通知特別指出,對于有猥褻、虐待學生、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guī)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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