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類住宅”擦邊球 一經立案將被停辦產權登記
市資源規劃局出臺意見,加強對商辦類建設項目全鏈條管理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不限購,價格低,位置好。”看到這樣令人心動的廣告,您可能就要警惕了,這可能是“類住宅”!
所謂“類住宅”,指的是開發商將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變相改造為公寓、住宅等“類住宅”,并對外銷售,業內通常將其稱為“商改住”。長期以來,“類住宅”建筑現象在廈門屢見不鮮,嚴重影響了廈門城市規劃的實施,危害了社會經濟環境。
日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研究制定并發布了《加強商辦類建設項目全鏈條管理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作為市資源規劃局成立以來發布的第一份規范性文件,《實施意見》將對商辦類改“類住宅”的現象重拳出擊,有力打擊個別開發商的違法違規行為。
購買“類住宅”有風險
項目施工期間,需增設風險提示牌
面對“類住宅”這種產品,哪類人群的權益最容易受損?毋庸置疑,是購房者們。
市資源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披著住宅外衣的“類住宅”項目,與普通住宅項目有很多不同。比如,商辦類項目是不享受本市戶口準入政策,且項目不配套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等服務設施。用電、用水等價格將按照商業價格收取,不得接入燃氣。更重要的是,住宅項目的產權年限為70年,但商辦類項目的產權時限只有40年。
“切勿因貪一時便宜,而誤購買了‘類住宅’。” 市資源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說,為了保障購房人的知情權,《實施意見》規定,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于施工期間,要在項目的醒目位置增設風險提示牌,告知買受人該項目為商辦類建設項目,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否則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標注區政府有關監督部門、區執法局以及轄區資源規劃分局監督責任人和舉報電話。
據悉,該風險提示牌由資源規劃分局配合區政府設立,目的是主動提示和告知消費者項目的用途,告知購買商辦類改“類住宅”項目的風險,并為廣大民眾提供監督渠道,督促建設單位依法依規建設。
與此同時,消費者也可登錄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方網站(http://zygh.xm.gov.cn/),通過項目審批情況,查看建筑的功能是住宅用還是商業辦公用。
商辦類改“類住宅”將受嚴懲
項目停止產權登記,違規企業還將被列入“黑名單”
銷售辦公類建設項目使用推介商品住宅的專屬用語,將辦公用途項目設計、建設或裝修為帶有居住功能的,都將受到處罰。
此次《實施意見》在違法查處方面,制定了嚴格的懲戒措施,明確了商辦類改“類住宅”違規行為的線索采集渠道、立案條件及相關佐證材料,并對處置措施做出了明確規定。
開發商的違法行為一經立案,資源規劃部門將停止辦理后續各項手續,包括不準變更許可、不準竣工規劃條件核實、不準竣工土地復核驗收以及停止辦理產權登記。
對限期未整改到位或涉嫌犯罪的違規企業及其控股公司,市資源規劃部門將把其列入“黑名單”,并推送至信用廈門信息平臺,對其實施聯合懲戒,并禁止其參與廈門市土地市場交易。
“這些懲處措施都將有效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將企業違法違規苗頭遏制在搖籃里。”市資源規劃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不留死角實行全鏈條管控
對疑似“類住宅”項目,每月不少于兩次進行巡查
在市資源規劃局相關負責人看來,要堅決杜絕“類住宅”的出現,避免執法漫天撒網不著重點,最關鍵的是要有相應的長效機制。因此,形成不留死角的全鏈條管控監管體系,是此次制定《實施意見》最關鍵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記者在《實施意見》中看到,市資源規劃局將從項目策劃、方案審查、監督檢查、違法查處等方面完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力度,層層遞進,力求形成全鏈條的管理合力。
在項目策劃生成階段,資源規劃分局將對各區商辦類項目進行科學評估,根據區域內現有商辦類建設項目存量,合理策劃新增的項目,從源頭避免因商辦類項目存量大于市場需求導致改變建筑功能的可能性。
同時,將關口前移,深化方案審查——將建筑功能審查關口前移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在建筑方案審查過程中,除對方案設計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外,還要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及建筑功能對方案平面進行合理性審查,從設計源頭上杜絕后期改建為“類住宅”的可能性。根據《實施意見》,商辦類項目的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設計,不得設置廚房等居住空間,衛生間、茶水間或飲水供應點必須集中設置。商業用途建設項目和辦公用途建設項目分割單元的面積、建筑層高也做了嚴格的規定。
在監督檢查階段,市資源規劃局還將建立巡查機制。監管人員對涉嫌商辦類建設項目變相改造“類住宅”的建設項目,每月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巡查,同時建立全市統一的監管平臺,將巡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并建立巡查臺賬,落實監管人員和部門責任,促進部門主動履職,防微杜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