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發布2021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2022-03-14 20:19:25? ? 來源: 東南網 責任編輯: 劉學佳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
案例四:海鮮“掉包”欺詐消費者案 2021年7月26日,翔安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后,依法對廈門市某餐飲店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餐飲店存在三種違法行為:其一,該餐飲店名為“海鴨煲”的菜品賣價198元,實為進價60元的普通姜母鴨;其二,該餐飲店在餐區內張貼大幅海報,虛假宣傳老虎斑的功效,“對增加上皮組織的完整生長和促進膠原細胞的合成有重要作用,被稱為美容護膚之魚,尤其適合婦女產后食用”;其三,通過查看該餐飲店內監控,發現僅在2021年7月10日,至少有24條新鮮的活魚被“掉包”成事先殺好的魚,并且多次將消費者點的新鮮貝類傾倒回水池,代之以煮熟的貝類。 翔安區市場監管局經調查后認定該餐飲店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并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責令該餐飲店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0元。 案例五:網絡報名低價游被誘導巨額消費案 2021年5月,孫先生通過百度查詢“廈門旅游”,查詢結果中有許多附有“旅游達人”聯系方式的所謂“廈門旅游攻略”。孫先生根據“攻略”指引添加了某“旅游達人”微信,并通過其報名參加“價格極為優惠”的“廈門五日游”。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未經孫先生同意,將孫先生一行帶到一家位于漳州角美的翡翠店。翡翠店店員使用了“富二代創業”等套路對孫先生進行洗腦式營銷,并最終誘導孫先生花了7萬多元購買翡翠。孫先生發覺自己中了套路后,隨即撥打廈門市長專線尋求幫助。 廈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及時協調,涉事旅行社第一時間協助孫先生全額退還了貨款7萬多元。經執法人員核查,該公司出租出借旅行社經營資質給涉案人陳某,陳某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查處。 案例六:寵物店致寵物死亡賠償案 2020年11月22日上午,蘇某帶寵物貓到廈門市海滄區某寵物店接受寵物洗澡服務,并支付服務費用70元。當日下午,蘇某至該寵物店領取寵物貓時,發現寵物貓已經在貓籠中死亡。由于雙方對賠償問題協商未果,蘇某訴至海滄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寵物店提供寵物服務,蘇某攜寵物貓接受洗澡服務并支付服務費用,雙方之間成立合同關系。該寵物店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導致寵物貓死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海滄法院支持了蘇某要求支付購買寵物貓費用和部分精神損害賠償的訴求。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