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立法先行先試為全國提供可復制的“廈門經驗”
2024-03-21 08:46:37? ? 來源: 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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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立法先行先試為全國提供可復制的“廈門經驗” 與時代同步伐 與改革同頻率 與實踐同發展 30年來,18部法規全國首創,許多先行立法創設的主要制度被國家立法所吸收 廈門日報訊(記者 詹文 通訊員 陳賢貴 莊華明)特區立法與特區建設,這兩場肩負時代使命的實踐,相生相伴。 作為中國首批四大經濟特區之一,廈門被賦予為中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探索道路、引領先行的使命。經濟特區立法權的授予,成為特區“闖、創、干”最獨特的政策優勢。 1994年3月22日,八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授予廈門經濟特區立法權。從此,這片立法“試驗田”開始了一系列的大膽探索、先行先試。 從“摸著石頭過河”到“勇于突破深水區”,變通與創新成為廈門經濟特區立法的靈魂和價值所在。 30年來,廈門盯緊生態領域立法,用一部比一部嚴格的法規筑牢城市高顏值的法治屏障。圖為五緣灣片區。 30年來,廈門在法治軌道上激發出傳統與新興領域的創新活力,有力助推高質量發展。圖為兩岸金融中心一帶。(圖/記者 王火炎 攝) 3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廈門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致廈門經濟特區建設40周年賀信重要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立足前瞻性與現實性相統一,圍繞務實管用破題,制定了一大批不僅具有基礎性、支撐性,還在全國具有開創意義和示范作用的法規。 目前,廈門制定現行有效經濟特區法規和法規性決定135部,其中有18部屬于全國首創。這些法規聚焦市場經濟、生態保護、城市治理、民生保障、兩岸融合等重點領域,許多先行立法創設的主要制度,已被國家立法所吸收,為全國提供了可復制的“廈門經驗”“廈門藍本”。 專家認為,這些法規不僅為廈門經濟特區的改革發展、制度突破創造了巨大優勢、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國家在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的改革試點進行了制度創新和壓力測試,為填補國家立法空白提供了先行性方案和可推廣的路徑,為國家層面立法積累了有益經驗、提供了重要參考。 一個個全國首部,一項項全國首創,與時代同步伐、與改革同頻率、與實踐同發展。 30年來,廈門不辱使命,摸索出一條具有地方特色、滿足特區發展需要的法制建設之路。 隨著改革進入攻堅期、深水區,經濟特區“試”和“闖”的難度增加、領域拓寬、深度加大。如何以法制先行保障體制創新先行,成為擺在特區立法面前的新課題。 站在新起點,廈門市人大常委會表示,要繼續傳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廈門工作期間開創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省人大常委會有力指導和廈門市委正確領導下,圍繞“國之大者”,盯牢民生關切,在更高層面、更深層次探索試驗,錨定“政策性特區”向“制度性特區”的功能轉向,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持續探索立法引領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為廈門努力率先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更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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