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宮”三個大字已經被摘下,只剩“紅木”兩個字
東南網-海峽導報11月16訊 (記者 陳捷/文 黃少毅/圖)明明是鐵木豆沙發,卻要當成“非洲大葉紫檀寶座”,賣出20萬元的高價。
昨日,記者從思明區法院獲悉,大明宮紅木因售假,一審被判退一賠一,一共要賠給消費者40萬元。
據了解,鐵木豆和紫檀座椅的市場售價差異將近20倍。相比于達芬奇家具被曝“售價30萬成本只需3萬”,大明宮紅木的暴利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有消費者稱,這是廈門版的“達芬奇欺詐門”(本報8月6日《廈門驚曝“達芬奇版”欺詐》報道)。
事件
售假還寫“質量保證書”
2011年3月4日,消費者吳先生在大明宮紅木的門店看中了一套尺寸較大的10件套大葉紫檀沙發,隨后,他以20萬元的價格買下。
付錢時,吳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你要保證確實是大葉紫檀材質,不能是假的。”吳先生回憶說,下單時,在他堅持要求下,大明宮門店的店長在送貨單備注欄明確“山水寶座的材質是盧氏黑黃檀”,并承諾“如材質有誤,雙倍賠償”。
在吳先生付錢兩個月后,“山水寶座”等家具被送到了吳家。后來,“達芬奇家具”爆出造假丑聞后,吳先生對自家這套所謂的“大葉紫檀寶座”也有點懷疑。為了驗明真假,吳先生自費找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作了鑒定。結果讓吳先生大失所望,這套“大葉紫檀沙發”材質其實是鐵木豆,而且兩種材質的價格懸殊。
起訴
消費者要求退一賠一
今年8月份,吳先生向思明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他將大明宮商場以及商場投資人張先生一并列入被告。吳先生要求法院判決退一賠一,而且要讓商場及其投資人共同承擔退賠40萬元。
在法庭上,兩名被告都沒有針對家具的材質進行答辯。法官還告知兩被告說,他們有權在指定期限內申請重新鑒定。因為,之前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作的鑒定是由吳先生單方委托鑒定的。但是,兩被告似乎并沒有什么底氣,他們在規定時間內,最終沒有提出鑒定申請。
針對吳先生的退賠要求,被告只是對賠償責任應該如何分擔有爭議。
被告張先生答辯說,大明宮商場名義上是個人獨資企業,但實際上是三人合伙,今年5月7日,張先生將其全部合伙份額轉到另外兩個合伙人名下。銷售該套沙發如有責任,應由被告大明宮商場承擔,不足部分,再由被告張先生承擔。
判決
大明宮應退貨并賠錢
法官審理認為,原告吳先生與被告大明宮商場形成了買賣合同法律關系,大明宮商場作為經營者應遵循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但是,本案所涉山水寶座沙發經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鑒定其材質為鐵木豆,并非盧氏黑黃檀,即銷售的材質與其承諾保證的材質不符。
法官說,依經驗法則,大明宮商場作為銷售紅木家具的經營者,應有鑒別家具材質的能力,也有區分家具材質的注意義務;即使在不能確定家具材質的情況下,其也不能胡亂保證所賣家具的材質品種。該店長受被告大明宮商場雇傭,其銷售本案爭議沙發及承諾材質品種屬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應由大明宮商場承擔。
因此,法官一審認定大明宮商場的行為構成欺詐,應該退貨并賠償。
針對兩被告之間責任如何分擔的問題,法官并沒有支持原告主張兩被告承擔共同賠償責任的要求。法官說,大明宮商場系張先生開辦的個人獨資企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張先生應在被告大明宮商場不足清償債務的范圍內,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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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1月16日訊 (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思法)花了20萬元,廈門市民吳先生買了一套“非洲大葉紫檀山水寶座沙發”。豈料,經檢測,這套沙發的材質竟然是鐵刀木,兩者的價格相差20多倍。于是,吳先生將商家廈門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告上法院,要求全額退還貨款,并按照當初承諾賠償20萬元。
昨日,記者從思明法院獲悉,此案近日已由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廈門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退貨、退錢,還要賠償吳先生20萬元。
【驚詫】
高價買的家具
竟是廉價貨
吳先生說,今年3月4日,他到廈門市區湖濱北路育秀里臨街的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看樣時,相中了一套大葉紫檀沙發和一套老酸枝八仙過海沙發。雙方談好,非洲大葉紫檀山水寶座沙發成交價為20萬元,老酸枝八仙過海沙發成交價為10萬元,合計30萬元。但因吳先生嫌店內的非洲大葉紫檀山水寶座沙發尺寸太小,門店的店長陳女士就帶他到漳州關聯門店,相中了另外一套尺寸較大的10件套大葉紫檀沙發。
吳先生在購買時,對山水寶座沙發的材質一度把握不定,而大明宮商場的店長陳女士則保證該沙發的材質確實為非洲大葉紫檀。為求謹慎,吳先生要求陳女士在送貨單備注欄標明“山水寶座的材質是盧氏黑黃檀(注:非洲大葉紫檀的學名)”,并承諾“如材質有誤,雙倍賠償”。回到廈門后,吳先生支付30萬元貨款。
兩個月后,這兩套家具被送到吳家。不久,“達芬奇家具”曝出造假丑聞,吳先生對自家的這套大葉紫檀沙發也開始有點懷疑。為驗明真假,他自費找國內兩家最權威的產品質量檢測機構之一——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作了鑒定。結果讓吳先生大跌眼鏡——這套大葉紫檀沙發的材質其實是鐵刀木,而且兩種材質的價格相差非常大。據了解,大葉紫檀的售價是20萬~25萬元/噸,而鐵刀木的售價僅為1萬元/噸。
【變局】
上門索賠
商家宣布“破產”
拿到了有力證據后,吳先生帶著發票找大明宮索賠。最后,經廈門工商部門調解,大明宮應“退一賠一”,即吳先生拿回20萬元的退款并取得20萬元的賠款。不過,大明宮紅木法人代表張某在簽字后,只同意支付10萬元賠款,稱“另10萬元要找其他股東拿”。
吳先生說,造假事件發生后,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突然大變樣:有“大明宮”字眼的招牌已被悉數摘下,只留下“紅木”二字;原來的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一分為二,一邊新的店招牌變成“乾風堂紅木”,另一邊只有“紅木”二字。隨后,吳先生找到張某。但張某表示,大明宮已經“破產”了,現在的兩家店都跟他沒有關系。于是,吳先生將大明宮精品商場和張某全部告上思明法院。
【判決】
法院一審
判商家“退一賠一”
思明法院認為,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賣給吳先生家具時,店長陳女士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保證山水寶座沙發的材質和明確違約責任的行為,影響了吳先生的消費判斷及購買選擇。經檢測,山水寶座沙發的材質其實為鐵刀木,而非盧氏黑黃檀,即“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銷售的該套山水寶座沙發材質,與其承諾保證的材質不符”。
依經驗法則,大明宮作為銷售紅木家具的經營者,應有鑒別家具材質的能力,也有區分家具材質的注意義務;即使在不能確定家具材質的情況下,其也不能胡亂保證所賣家具的材質品種。陳女士受大明宮商場雇用,其銷售爭議沙發及承諾材質品種屬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應由大明宮商場承擔。
另外,根據工商登記顯示,可以確定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是張某開辦的個人獨資企業,該登記對外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故張某應在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不足清償債務的范圍內,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鐵刀木沙發當小葉紫檀賣 20萬元紅木沙發成本只有1萬元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本報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思法)花20萬元購買的一套小葉紫檀沙發,竟是鐵刀木做的,兩種材質價格相差近20倍!這樣的欺詐行為堪比前段時間備受關注的“達芬奇”品牌“國產家具出國轉一圈,就賣進口價”事件。近來,廈門版“達芬奇”事件在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鬧得沸沸揚揚。近日,思明區人民法院判處的結果是“假一賠二”,也就是“退一賠一”,即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退還消費者20萬元貨款,并賠償20萬元。昨日,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的法人代表稱不服一審判決,已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
自費做鑒定 結果大跌眼鏡
今年3月4日,市民吳先生在湖濱北路育秀里臨街的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買了一套價值20萬元的小葉紫檀沙發。吳先生說,在門店看樣時,他相中了一套樣品,但嫌尺寸太小,后在時任門店店長的帶領下,到漳州廠家相中了另外一套尺寸較大的10件套小葉紫檀沙發,回到廈門后,就這套沙發的款式向大明宮下了訂,買價20萬元。吳先生回憶說,下單時,店長還在開出的發票中注明“如果有假,假一賠二”。
兩個月后,這套沙發如期被送到了吳家。起初,吳先生對于這套沙發很滿意,但自從“達芬奇家具”曝出造假丑聞后,吳先生對自家的這套小葉紫檀沙發也開始起疑心。為驗明真假,吳先生自費找到權威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福建省產品質量中心檢驗所作了鑒定。結果顯示:這套小葉紫檀沙發材質其實是鐵刀木。事實上,小葉紫檀的售價大概是20萬-25萬元/噸,鐵刀木的售價僅為1萬元/噸,意味著這套所謂的“小葉紫檀沙發”只值1萬元左右。
索賠受阻 顧客怒告大明宮
拿到證據后,吳先生開始找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索賠,最終在工商部門調解下,大明宮“退一賠一”,即吳先生要回20萬元貨款并拿到20萬元的賠款。但是,大明宮法人代表張坤生在簽字后只同意支付10萬元賠款,稱“另10萬元要找其他股東拿,畢竟這家店有三個股東,我只是股東之一”。
“找一家公司買家具,卻要找不同的股東索賠,哪有這種道理。”吳先生拒絕。于是,糾紛升級。吳先生把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告到法院。
一審判決 大明宮構成欺詐
思明區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分析認為,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作為銷售紅木家具的經營者,即使在不能確定家具材質的情況下,也不能胡亂保證所賣家具的材質品種。時任店長受商場雇傭,其銷售本案爭議沙發及承諾材質品種屬職務行為,其法律后果應由商場承擔,故認定該商場的行為構成欺詐。法院判處吳先生退還大明宮紅木精品商場一套沙發,商場退還吳先生貨款20萬元、賠償20萬元,即4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