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野導如涉黑必嚴懲 打黑部門和警方長期關注
記者手記 真拿野導沒辦法? 在此次鼓浪嶼“野導”打人事件的第二天,本報記者再次到內厝澳碼頭,發(fā)現(xiàn)13名“野導”一字排開,“生意”照樣做。不禁有人要問:鼓浪嶼真的拿“野導”沒辦法嗎? 旅游質監(jiān)部門的工作人員曾表示,他們行政執(zhí)法的范圍限定于正規(guī)導游,沒有權管“野導”。此外,由于“野導”們的“導游證”并非發(fā)自工商部門,單純針對野導的“無證導游”行為,工商部門也拿他們沒辦法。而公安機關介入的前提是,“野導”有觸犯相關治安法規(guī)的違法事實,對于“野導”最核心的“無資質導游”行為,至少目前還沒辦法。 鼓浪嶼的“野導”問題,本報也一直關注。不過,幾乎每一位記者在采訪中問及“野導”的處罰時,相關部門都變得為難起來。“要多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我們也指望著法律法規(guī)能完善,早日堵上這塊漏洞”…… 有讀者認為,聯(lián)合執(zhí)法固然十分重要,不過,如果各部門各司其職做好了,或許能有效整治鼓浪嶼“野導”的亂象。 (本報記者 吳俊鴻 見習記者 林露虹) 追溯 鼓浪嶼“野導”緣何屢禁不止 鼓浪嶼查處“野導”難,不是第一次。 今年“五一”,央視新聞曝光了一名鼓浪嶼“野導”,這名“野導”面對央視記者,把曾為田徑協(xié)會主席的著名教育家馬約翰,說成了足壇巨星。此外,這種篡改鼓浪嶼歷史的笑話,還遠遠不止這些,還有“野導”把鄭成功“送”給鄭和當兒子。 本報記者也曾多次暗訪,一名野導在講解時漏洞百出,問鄭成功與鼓浪嶼有什么關系,他稱“不知道!”問“國姓井在哪里?”也“不知道!” 對歷史的篡改,說明“野導”知識結構的缺陷,對游客進行謾罵、甚至毆打,觸犯的是法律。此前,去年1月9日,本報報道一名“野導”打人被攔下,還報警討說法,此外,在今年1月22日,本報再次報道一名“野導”索要“回扣”不成,竟公然襲警出氣。 打人了,襲警了,警方給予處理。不過,按照昨日鼓浪嶼相關管理部門的說法,因“野導”的多數(shù)行為未構成刑事犯罪,公安機關無法對其提請刑事訴訟,多數(shù)只能以社會治安案件處罰結案,造成“野導”屢禁不止,去年幾十名“野導”,也僅處以7日行政拘留;“野導”無證經營,甚至篡改歷史,幾乎沒有受處罰,包括被央視曝光的那個“野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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