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一日逮住三野導 成立工作組以來已抓獲17人
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曉波 見習記者 林露虹)兩日來,鼓浪嶼連續抓獲四名“野導”。其中一名“野導”于11月4日落網時,除了隨身攜帶假冒導游證和戶外運動卡外,還被查出帶有某民營旅游景點結算單2份,以及某度假酒店押金單1份,而昨日抓獲的三名野導目前正在審查當中。 另據了解,針對鼓浪嶼“野導”現象,鼓浪嶼近期成立了“野導打假辦”——“鼓浪嶼景區整治‘假冒導游’工作組”。“工作組”成立以來,共抓獲假冒導游人員17名,使“野導”生存空間得到一定遏制。 查獲景點結算單 指向“商業賄賂” 相關部門告訴記者,11月4日,執法人員巡查至中華路8號一帶時,發現一名疑似“野導”的男子,正帶領3名游客游覽。后經調查,男子吳某為安徽人,被查處時隨身攜帶假導游證一本、戶外運動卡一張、某旅行社“空白”景點門票結算單4份、某旅行社“空白”廈門周邊城市一日游行程約定單4份,以及已簽結的民營旅行社結算單2份、某度假酒店押金單1份。 對于假導游證和戶外運動卡,吳某坦誠均是他花錢找人辦理的,而就旅行社的空白景點門票結算單和行程約定單的來源,吳某則堅稱是自己在路上撿來的。 值得注意的是,吳某身上查獲的景點結算單和酒店押金單,證據確鑿,均指向“商業賄賂”。 吳某表示,景點的結算單是他10月24日和31日帶客人前去參觀的憑證,每帶一個游客去景點參觀,他將獲得10元到20元不等的回扣。當然了,狡猾的“野導”分工明確,為避免暴露,領取回扣的時常是另一批人——既可能是分布在其他地區的”野導“,也可能是景點的”工作人員“。 此外,憑借酒店的押金單,吳某可獲取150元的所謂茶水費。 違法行為分四部分 交由不同部門處理 目前,吳某的違法行為分四部分交由不同部門處理: 首先,吳某使用假國導證部分移交鼓浪嶼派出所跟進處理; 其次,吳某涉嫌無導游證從事導游業務、持有欣名揚旅行社空白“景點門票結算清單”及空白“散客行程一日游約定單”部分已開具《接受調查處理通知書》(NO.1324523),要求吳某本人及旅行社領導到市旅游質監所接受調查處理; 其三,與吳某有“商業賄賂”關系的兩家島上店家抄告鼓浪嶼工商所,由工商部門跟進處理; 第四,暫扣吳某所執“戶外運動卡”并將其從事“假冒導游”的違法事實抄告廈門市總工會、廈門市建行及廈門市輪渡公司,由廈門輪渡公司將吳某列入“黑名單”,注銷其廈鼓輪渡過渡卡并不予辦理新卡。 據了解,“野導打假辦”成立以來,共抓獲假冒導游人員17名。昨日被抓的三名“野導”正在審查中。 整治“野導”將常態化 方式 “鼓浪嶼景區整治‘假冒導游’工作組”在市政府駐鼓浪嶼聯合執法辦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日常工作則由鼓浪嶼旅游質監所牽頭。 成果 小組自今年10月中旬成立以來,共出動執法力量150余人次,抓獲假冒導游人員17名。 通過常態化、不間斷的高強度打擊,目前鼓浪嶼景區范圍內特別是碼頭、廣場等游客集散地“假冒導游”數量明顯減少,“假冒導游”旅游目的地違法行為空間已經得到有效擠壓。 成員 成員包括市旅游局、鼓浪嶼工商、城管、派出所等多部門。 小組相關負責人表示,旅游質監、工商、城管、公安等多部門形成的執法合力有利于對“野導”的齊抓共管,隨著工作的逐步推進,整治“野導”也將趨于常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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