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消費投訴比增兩成 餐飲住宿等仍是被投訴“大戶”
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宋俐玨)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了解到,春節期間,全市12315受理消費者投訴119件,投訴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兩成。服務類投訴中,餐飲住宿、電信服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成為被投訴“大戶”。截至昨日下午5時,工商部門已成功調解14件投訴,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9174元。 工商部門的統計數據顯示,節日期間全市各大賣場關于食品安全、質量等硬性問題的投訴大大下降;但標簽價格與實際價格不符、售后服務不到位等軟性問題仍然存在。 林先生2月3日在曾厝垵某餐廳點了標價30元的生蠔,食用時發現已變質。結賬時,他還發現原先標價90元的“金門大海螺”在賬單上價格變為180元,標價48元的椒鹽海蝦也變為88元。 張先生2月1日在思明區某餐廳點了八道菜,結賬時發現所有按份收費的菜均未按菜單標價收費,而是被收取兩倍于標價的費用。店家稱,上的菜均為“大份”,因此需收取兩倍的價格。張先生表示,該店未以任何方式告知菜品有分量和價格的區別。經工商人員調解,店家最終退還多收的2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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