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監控抓拍交通違法,從12月1日起將正式恢復記分,處理起來會不會很麻煩?昨天,廈門警方對外介紹新的處理流程和方式。
交警介紹,對于12月1日之前的監控記錄,仍然按照舊規定執行,車主們不必扎堆到窗口處理,引起不必要的麻煩;12月1日以后,按照新的方式處理。
數據顯示,廈門目前已有百萬駕駛員。截至今年10月,廈門機動車駕駛人保有量為1139247人,當月新增的機動駕駛人就過萬人。
警方明確,電子監控記分恢復后,將依法嚴格查處買賣記分牟取利益的違法行為。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將及時通報、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對通過互聯網等途徑傳播“銷分”、“代扣分”信息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地追查,依法嚴厲打擊。
新變化
罰款逾期未繳 記分將被疊加
1.以前,偷懶的車主都是等車子年檢時,才去處理交通違法。12月1日起,大家一年內至少要處理一次。
駕照的滿分為12分,一個記分周期為12個月,如果被記了分(未扣12分),但沒有及時繳納罰款,記分將從這個記分周期,疊加到下一個記分周期。
舉例,市民李先生的駕照發證日期是2010年12月1日,那么,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就是一個記分周期。
假設,李先生的駕照被記了6分,罰款300元。如果在2015年11月30日前交了罰款,6分將清除。
如果沒有在2015年11月30日前繳納罰款,那從2015年12月1日起,新的記分周期產生,6分將自動疊加到這個記分周期。
2.車主應經常查看違法記錄,有可能幾個不小心,就被扣光了12分,自己卻全然不知。所以,車主、駕駛員的聯系電話若有變化,應及時向車管所報備。
3.車子借給他人,應及時查詢是否有交通違法記錄,敦促借車者馬上處理。
高速上違法如何處理
在高速公路上交通違法,不記分并且罰款200元(含)以下的,是非營運車輛,可在廈門全市任一農行網點的自助終端機(或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進行自助處理。
其它情況,到廈門高速交警支隊的窗口處理,位于廈門市集美區杏林灣路1611號(后溪鎮英村安置房對面),電話6216449。
●受理范圍
1.違法地為廈門高速公路的。
2.閩D車輛違法地在省外高速公路的。
3.違法地為福建省高速公路且駕駛人經確認無異議的。
●提供材料
1.本人駕駛證。
2.每起罰款200元(不含)以上的,需提供行駛證復印件和駕駛證復印件各一份(本人簽字確認)。
3.駕駛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的,需提供車輛單位出具的駕駛人證明。
●特殊情況
車主把車輛出借,但是找不到一條交通違法是誰造成的,怎么辦?單位用車、租車行的車子,有一條交通違法也無法找到“原兇”,怎么辦?
此時,必須攜帶的材料有: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復印件。
2.車輛管理人,需提供單位出具的車輛管理人證明,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機動車所有人、車輛管理人的陳述、申辯材料。
4.證人證言、行車通行記錄、停車場停車證明、收費記錄等其他證明材料。
各交警大隊
思明交警大隊,思明區龍虎山路97號,電話:2512065;
湖里交警大隊,湖里區祥嶺路428號,電話:5288309;
集美交警大隊,集美區同集南路68號,電話:6075559;
海滄交警大隊,海滄區興港路1899號,電話:6588207;
同安交警大隊,同安區洪塘路106號,電話:7136122;
翔安交警大隊,翔安區新店鎮新蓮路269號,電話:7763720;
機場交警大隊,湖里區埭遼路13-17號,電話:5731100、5715884,工作時間特殊,8:00-12:00/14:00-17:00;
直屬交警大隊,思明區東浦路26號,電話:5377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