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太低效將可能被收回(資料圖) 東南網1月2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廈門本島將不再新批工業用地。目前,廈門已在島外初步劃定7大產業區,新增工業用地必須按照功能分區進行招商。 昨日,廈門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戴敏女士做客政府網,解讀《廈門市推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實施意見》,并與網民在線交流。 中小企業可入駐通用廠房 《廈門市工業園區布局規劃》確定的各工業園區應劃定不少于5%的土地用于統建通用標準廠房,統籌安排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入駐,采取租賃方式或先租后讓的方式提供,租讓期限不超過20年。用于出租的通用廠房應設定一定的準入和退出機制。 不過,市民黃首真擔心,中小企業正常成長周期為8~12年,而規劃的工業園區中統建通用標準廠房,租讓期限不超過20年。中小企業剛發展起來不久,20年期限到后又要面臨搬遷,對企業的發展會不會有影響呢? 對此,戴敏表示,《實施意見》的第十七條已明確,年期屆滿前,對項目綜合效益和合同履約等情況進行評估,符合土地集約利用的,可以續期建設用地使用權。 工業用地太低效,可收回 低效工業土地盤活利用難,是廈門工業用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之一。 據悉,低效工業用地包括:超過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竣工期限2年以上未竣工的;雖已竣工,但竣工2年以上,投資強度達不到出讓合同約定標準50%以上的;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1年以上的;群眾對環保問題投訴強烈或排污強度大于同行業平均水平,企業整改無望的。 戴敏表示,根據有關規定,低效工業用地可通過自行整改、分割轉讓、協議收回等措施進行處置。 低效工業用地企業在收到認定通知之日起2年內,未能自行整改,也未申請空閑土地分割轉讓或采取其它措施盤活土地的,政府可以協商方式收回土地,退還原土地出讓金并給予銀行利息以及其他合理補償。 |
相關閱讀:
- [ 01-27]明可在線交流工業用地利用 提問截止時間為10:00
- [ 01-08]廈門首度出讓20年期工業用地 出讓金約971萬元
- [ 11-12]廈門出臺新規推進工業用地節約 門檻恐將被提高
- [ 10-17]推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50年出讓年限變為20年
- [ 08-21]廈門工業用地審批將更嚴格 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
- [ 12-13]福州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一工業用地 位于晉安區
- [ 12-13]福州晉安222畝工業用地掛牌出讓 塑料制品工業準入
- [ 05-17]5月榕5縣市熱推地塊 大部分以工業用地為主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