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嶼繁華的街心公園,可謂“寸土寸金”。 廈門日報訊(夏先平)于是,一棟小樓的拆除,引來鼓浪嶼居民和游客的極大關注。因為這棟樓,就在街心公園里面,也因為它本身并不是違建,還是鼓浪嶼街道辦“自己的”樓。 今年春節前,這棟占地面積250平方米、使用面積約700平方米的三層建筑拆完后,街心公園頓時寬敞起來了。騰出來的空間,鋪了石板,安放了長凳,成為游客和居民的一個休閑延伸區域。 小小一個變化,引出的是一本“賬”。 主動拆掉這座樓,鼓浪嶼街道的財政每年少了150萬。對于“小街道”鼓浪嶼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是大家的認識很一致。 一年少了150萬,這樣的“傻事”為何要做? 街心公園,是老鼓浪嶼人口中的“河仔乾”。上世紀20年代初開始,街心公園便成為鼓浪嶼最繁華的商業中心,也是島上人們休閑納涼、聊天聚集的地方。拆掉的那棟樓,是大約上個世紀90年代建起來的,后來作為商鋪出租,這個建筑與周邊環境不和諧,又擠占了空間。 如今,樓拆了,鄉愁回來了。一位鼓浪嶼老居民感慨說:小時候看到的就沒有這座建筑,現在拆了,兒時的回憶回來了。如今,樓拆了,環境提升了。居民游客們可以在更好的環境里納涼、歇腳、話仙,鼓浪嶼又多了一個雅致的處所。 一棟樓的“減法”換來一個區域“環境升級”的“加法”,一年150萬財政收入的“減法”換來百姓游客口碑的 “加法”,鼓浪嶼的整治提升,何嘗不是這種加減之法的生動演繹? 鼓浪嶼整治提升啟動之初,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蒙徽就已明確提出:“鼓浪嶼整治提升要在規劃建設上多做減法。” 在2014年12月23日召開的全市經濟工作會上,王蒙徽又提出:“鼓浪嶼要鞏固環境整治成效,推動制定風貌建筑修繕和合理利用的條例,抓緊完善資產運作平臺和吸引音樂家、文學家等入島發展的機制,在引導業態轉型升級、打造文化景區上取得新進展。” “減”的是什么,“加”的是什么,在這些論述中已經非常清晰。 鼓浪嶼整治提升,要“減”的,就是與鼓浪嶼“文化社區+文化景區”的發展定位不符、與琴島氣質格格不入的業態設置,減少的就是對鼓浪嶼缺乏節制的開發,減少的是低端商業業態蔓延,減少的是對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的破壞,減少的是人滿為患、垃圾遍地、房屋亂建的“旅游集散地”的印記。反之,鼓浪嶼整治提升,要“加”的,就是與高尚的文化之島、優雅的宜居之島、精致的旅游之島相符的元素,就是要加強對鼓浪嶼生態環境、風貌建筑、文化傳承的保護和發展。 “減”和“加”,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互相轉換,此消彼長。在很多時間,做“減法”其實就是在做“加法”。“加減”之法,既是社會治理的方法論,更是城市更新的辯證法。“減”是去蕪取精,“加”是錦上添花,“減”的手段換來的往往是“加”的結果。加減之法的合理運用,就是對鼓浪嶼核心價值的提煉、萃取與升華。 我們看到,鼓浪嶼整治提升之后,“減法題”不斷做出。比如,在“多些敬畏,少些隨意;多些人文視角,少些經濟覬覦”的理念指引下,島上業態開始向高尚、宜居、精致的方向進行調整;比如持續整頓流動燒烤、拆除違法建筑、清理戶外廣告等;比如推行《鼓浪嶼商業業態控制導則(暫行)》,列出諸多需要控制甚至禁止的商業業態設置。 “加法題”同時也在進行:各申遺核心要素及重點風貌建筑的修繕保護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國內國際音樂節慶活動常年不斷;故宮博物院的首家分館引入鼓浪嶼,國際著名的匈牙利李斯特音樂學院今年也將落戶琴島;文化創意產業漸漸凸顯,精品店、工藝品店等更具文化氣息的業態相繼進駐…… 當然,我們更要清醒地看到,在鼓浪嶼整治提升中,“加減”之法只是剛剛破題。該“減”的很多東西還沒減掉,該“加”的很多東西也還沒有“加”出來。比如有的游客說,鼓浪嶼音樂廳是一個高雅藝術場所,周邊伴隨的,卻是喧鬧的商業叫賣聲,類似的畫面,其實還不少,這就說明了,加減之法,我們只是剛剛邁出了步伐。 然而,鼓浪嶼整治提升已經取得的成效足以證明,在未來鼓浪嶼整治提升之路上,“加減”之法,必將是一個引領思路的辯證法和方法論。 思辨明晰了,方法找到了,就要堅持不懈地用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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