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吳笛 通訊員 胡曉牧)記者今天上午從市人社局獲悉,廈門將調整2015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標準都有提高。調整時間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據悉,市人社局將在國慶節后抓緊落實該惠民政策,確保10月底全面完成調整待遇工作。 此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15年1月1日以前發生工傷,并于2016年以前被鑒定為一至六級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以及達到生活護理等級的工傷職工(包括在2015年1月1日以前被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定期待遇的老工傷人員)。 據悉,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按月計發,自2005年起,每年根據廈門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適時調整,已連續調整了10年。今年6月,廈門公布了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從2013年的4655元/月增至5061元/月,增長406元/月。為保障工傷職工公平地享有社會發展成果,保證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廈門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也隨之進行調整。 【調整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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