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獎勵有何變化? 新規后無獨生子女獎勵 實施全面兩孩后,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有變化嗎?答案是: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而且以前領取了這部分獎勵的,如果生二孩的話,是不需要退還獎勵金的。 具體來說,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放棄再生育和落實二女絕育措施的家庭不再給予獎勵;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不再發給獨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相關獎勵。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并已絕育的夫妻,繼續享受相關的優待與獎勵。 生育登記如何辦? 孕前和出生后三個月內都能辦 根據新規,自2016年1月1日起,對生育第一和第二個孩子的夫妻(含流動人口),可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后三個月內均可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街道)進行登記。如果夫妻確實需要《生育服務證》的,可在登記后當場發證。 如果夫妻雙方打算生第三個孩子,則是實行“申請制”而非“登記制”。另外,如果夫妻辦理生育登記或審批不方便,只要夫妻雙方全員人口數據庫信息可以查證、申請材料齊全,可出具書面委托書,委托村(居)計劃生育管理員或近親屬代辦。 超生的怎么罰? 視實際情況和處理進程確定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此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夫妻還需要罰款嗎? 阮詩瑋解釋,我省已在今年1月1日起與全國同步實施二孩政策。在國家施行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規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發生的違法生育行為,已作出處理決定并已執行到位的繼續有效,維持不變;已作出處理決定但沒有執行到位的,按原處理決定執行;還沒有作出處理決定的,依據《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從字面意思上理解,如果“超生”(譬如生了第二個孩子)尚未作出處理決定的,是不要罰款的,但如果違規生育了第三個或是第四個孩子,也是不符合新規定的,同樣要接受處罰。 【數據】 閩可生二孩者 新增263萬人 省衛計委2015年底對全員人口信息庫進行數據統計顯示: 全省一孩育婦約為362萬人,其中城鎮112萬人,農村250萬人。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新增可生育二孩的目標人群263萬人,其中城鎮99萬人,農村164萬人。從年齡來看,新增對象中35歲以上的有155萬人,占59%。 根據一孩育婦的數量和生育意愿推算,預計實行“全面二孩”政策后,2016年我省二孩出生增量在5萬人左右,其中35歲以上育婦生育二孩的增加2萬人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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