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文/記者 彭菲漫畫/小牛)外出旅游、健身鍛煉,如今老年人的退休生活越來越精彩。不過出門在外,消費享受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些糾紛,協商不成,有些老年人選擇打官司維權?!?·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快到了,本報特別選取3個小案例,以案說法,提醒老年人正確維權。
【案例1】
日本購買8000元行李箱
托運回來“面目全非”
去年2月份,年近六十的鄭女士到日本旅游,花了8000多元買了一個旅行箱。乘飛機返回廈門后,她卻心疼地發現,托運的行李箱竟“面目全非”:鎖扣壞了,箱體側面凹陷,還有很多劃痕。她馬上找航空公司協商如何解決。據鄭女士的說法,當時工作人員答應她,只要購物小票在,就可以照價賠償。
然而,21天后,航空公司答復,只能補償2000元。堅持要求全額賠償的鄭女士撥打12315,工商部門組織調解,但雙方難以達成一致,鄭女士決定向法院起訴。
案件審理過程中,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鄭女士托運時沒有購買保險或特殊說明,而且所提供的小票來自境外,只有日文,沒有公證和翻譯文本,此外,她也不能證明是在運輸途中造成的,提出的賠償金額過高,與民航及公司的相關規定不符。
【說法】
小票無中文翻譯不予采信
索賠8000元證據不足
思明區法院審理認為,鄭女士托運了行李箱,與航空公司之間形成了運輸合同關系,航空公司有義務按時、安全地將其托運的行李送達目的地。航空公司作為承運人,確實在運輸過程中致使行李箱損壞,給鄭女士造成了財產損失,其要求賠償損失的訴求,法院予以支持。
關于鄭女士主張的賠償數額,法院分析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她出具的購物小票未附相應的中文翻譯,對此書證法院不予采納,而且購買時間與事發時間相距兩個月,因此,鄭女士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損失數額即為行李箱購買的價格。最終,法院酌定航空公司應賠償損失3000元。
【案例2】
游客走廊滑倒摔傷腳踝
回去后又查出頭部受傷
2014年3月底,年近六十的徐女士從深圳來到廈門旅游,住進了鼓浪嶼上的某酒店。還沒來得及玩,意外就發生了。第二天上午7點多,徐女士走出房門,腳底一滑,在走廊上摔了一跤,隨即被同伴和酒店工作人員送到醫院,經診斷為右踝關節骨折。酒店為她支付了1000多元醫療費。
但徐女士回深圳后,開始覺得頭部不適,經多家醫院檢查、治療,被診斷為“腔隙性腦梗死”和“腦外傷綜合征”。距離事發一年多后,她仍在接受治療,花去醫療費、交通費共計5萬多元。
徐女士起訴酒店索賠,還提出了高達1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她認為,當時是梅雨天氣,加上清潔工洗地板,走廊地面很濕滑,卻沒有任何提示,酒店在安全保障上存在巨大的疏忽,導致她摔傷了腦部。
酒店則拿出了廈門氣象局的天氣數據資料,證明當時并非梅雨季節,也沒有下雨。而清潔人員是9點鐘上班,不存在徐女士所說的情形。酒店的工作人員還表示,徐女士摔倒后并沒有向醫生或護士提出自己頭部著地,且從病因來看,腔隙性腦梗死與摔倒也沒有關聯。所以,酒店不同意賠償。
【說法】
無法證明酒店過錯
訴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思明區法院認為,在本案中,徐女士所稱“梅雨季節”“地面濕滑”缺乏相應的證據,也沒有舉證證明酒店未盡到合理的安全保證義務,無法認定酒店的過錯。因此,法院判決駁回了徐女士的訴訟請求。
【案例3】
游泳館內滑倒手骨折
怪拖鞋質量差不防滑
年過七旬的張女士是某游泳館的會員。2013年11月,她游完泳后,穿上泳館提供的拖鞋,跨入浸腳消毒池時,不慎滑倒,致右手骨折。經治療,花費了1.2萬多元的醫療費,其中,泳館墊付了2600多元。
游泳館認為張女士摔倒是個人造成的,不愿意再承擔任何責任,后者向法院提起訴訟。張女士說,游泳館提供的拖鞋質量太差,不防滑,消毒池內也未設置防滑墊,這才導致意外發生。
游泳館負責人則認為,張女士已經超過65歲,辦理會員卡時,已經明確提醒她要充分自我評價,否則謝絕入場。另外,游泳館還提供拖鞋的樣品,證明鞋底防滑紋路清晰,并且是合格規范的廠家生產的。該負責人表示,并沒有規定要求浸腳消毒池內要設置防滑墊,且消毒池的兩側各有一排扶手。此外,館內已在多個區域設置了防滑提示牌和防滑墊,并聘請救生員,符合相關的規定。
【說法】
已盡基本安全保障義務
游泳館承擔次要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游泳館已在適當的地區設置了防滑提示牌及防滑墊,事故發生地浸腳消毒池規格符合相關規定。老人滑倒時當即有工作人員前來救助。此外,《安全承諾函》上已明確提示了申辦會員卡的人需對自身身體狀況有明確認知,尤其還對65歲以上的賓客作了特別提示。由此可見,游泳館已盡到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張女士主張的理由不充分。而游泳館明知張女士已經年過七旬,除安全承諾函之外,沒有特別提示,負有次要責任,擔責20%,應賠償張女士損失2800余元。
一審判決后,張女士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提醒】
老人參加體驗性消費
要充分估計身體狀況
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最新《廣州市老年人消費調查報告》指出,老年人群正逐步成為消費維權中的弱勢群體。
記者從我市公開的裁判文書查閱發現,雖然消費維權的訴訟案件并不少見,但是老年人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所占的比例較小,糾紛類型也比較單一。
法官提醒,老年人如果在消費過程中感覺自己被“坑”了,要注意留存證據,比如消費的憑證,雙方協商談話的錄音,現場的照片等等,以防日后舉證困難。另外就是在消費過程中要注意理性消費,不要盲目地相信一些夸大的宣傳,在旅游出行等體驗性消費時,要充分估計自己的身體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