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還款逾期了,要罰息!
廈門晚報訊(文/圖 記者郭舒晨)“才晚幾個小時還款就被收取滯納金和透支利息,這是為什么?”近日,市民蘇女士撥打本報市民熱線,對信用卡沒有寬限期提出質疑。根據《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信用卡持卡人的還款時間有一定的寬限期,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上述條款在執行過程中,被部分銀行悄悄打了折扣,甚至偷偷“隱身”。
【案例】
還款晚了幾個小時 被罰息并收滯納金
蘇女士持有一張工商銀行信用卡,還款日是每月5日。由于本月初工作和家庭事務繁忙,一向準時還款的她忘記還款,直到7月6日上午9點多才突然想起這事,于是趕緊把信用卡的欠款還上。7月6日下午,蘇女士收到收取滯納金的短信;7月12日,蘇女士又收到收取透支利息的短信。
無獨有偶,市民王先生在其他銀行也遇到與蘇女士類似的情況,一氣之下,還款后王先生就直接把信用卡給注銷了。
蘇女士說,她在網上看到了《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里邊第二章第十四條明確規定,“成員單位應努力提升信用卡服務質量,為持卡人提供人性化的用卡服務,倡導各信用卡發卡行建立信用卡還款‘容差服務和容時服務’”,可現在,寬限期明顯縮水了。
【調查】
3天的還款寬限期 部分銀行悄悄“打折”
記者查閱《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發現,“容時服務”是指銀行應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還款寬限期服務,還款寬限期自到期還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還款寬限期內還款時,應當視同持卡人按時還款。“容差服務”則是指若持卡人當期發生不足額還款,且在到期還款日后賬戶中未清償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額(至少為等值人民幣10元)時,應視同持卡人全額還款。
那么,“容時容差”服務在現實中執行得如何?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銀行基本上都有執行“容差服務”,但“容時服務”方面執行得就不那么嚴格了,有少數銀行甚至不提供“容時服務”。有的銀行雖然提供了“容時服務”,但在服務過程中悄悄打了“折扣”。
比如,中信銀行對寬限期的最終截止時間是到期日之后第3天晚上8點,浦發銀行是第3天晚上9點。只有招商銀行等嚴格執行,對寬限期的最終截止時間設定為到期日第3天晚上12時。
此外,廣發銀行的信用卡寬限期只有1天,農業銀行、東亞銀行的信用卡寬限期只有2天,工商銀行則沒有提供“容時服務”。記者在前天和昨天的不同時間段分別撥打了工行的信用卡客服熱線,該行的客服人員均表示,“我們沒有提供容時服務,信用卡到期日是哪一天就是哪一天,一天也不能延長。”
【根源】
寬限期越長 銀行資金成本越高
《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中明明有對持卡人還款時間的寬限規定,為何部分銀行卻“打折扣”甚至拒不執行呢?
廈門一股份制銀行信用卡中心負責人說,《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并不是法律法規,所以部分銀行會“打擦邊球”。具體是否執行、執行得是否徹底,對銀行來說,在收入方面會有差異,如果嚴格執行,那么銀行的收入勢必減少,這也是部分銀行選擇“打擦邊球”的原因。
此外,從持卡人的角度來看,肯定希望免息期越長越好;而從銀行的角度,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已有20天至50天不等的免息期,對此銀行已經要承擔一定的資金成本,寬限期再拉長,要付出的資金成本就更多了,銀行自然不愿意。
【觀點】
銀行不給寬限期 消費者可以投訴
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說,《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屬于行業內的規范性文件,而且有關寬限期的規定又屬于倡導性的,因此對于寬限期的內容,作為銀行從業機構來說,可以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給予寬限期及寬限期的長短。
不過,鄭志寧認為,既然作為行業協會擬訂的自律公約,并且從服務消費者的角度上看,這種對寬限期進行“打折扣”或不設寬限期的做法,確實不合理。特別是有些持卡人逾期,是因為疏忽或銀行本身通知存在一定問題,這種情況下,沒有給予一定的寬限期,勢必造成持卡人的損失。
鄭志寧建議,對于銀行把寬限期“打折扣”的做法或不給予寬限期的行為,持卡人可向中國銀行業協會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訴。 |